不属于可保利益的来源。A.家庭婚姻关系B.商业关系C.公共责任关系D.债权债务关系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说法()

不属于可保利益的来源。A.家庭婚姻关系B.商业关系C.公共责任关系D.债权债务关系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1、不属于可保利益的来源。A.家庭婚姻关系B.商业关系C.公共责任关系D.债权债务关系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C 解析:以他人生命投保的人必须对他人生命具有可保利益。即使在可保利益存在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不知晓或没有同意,签订这样的保单是违反公共政策的且是无效的。可保利益来自3类关系中的1种或多种:

1、家庭婚姻关系;

2、债权债务关系;

3、商业关系。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说法()



2、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说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说法()



3、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说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4、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1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有什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5、有什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1、有什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双方协议1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双方协商1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于个人所负的债务,例如婚前个人的债务,1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歼亏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信改厅。

2、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

1、当事人申请;滑隐

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登记结婚、离婚原始材料。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说法()



6、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说法()

A。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