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婚姻家庭法有哪些主要内容,罗马法中的一夫一妻制

罗马婚姻家庭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1、罗马婚姻家庭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罗马法的婚姻家庭法比较有意思。因为罗马法规定实行1夫1妻的家长制。家长(称家父)由辈分最高的男性担任,在家庭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家庭财产和所属成员有管辖权和支配权。共和国后期,家庭制家庭关系才逐渐发生变化,家父作为家庭中的主宰,权利日益受到限制,家庭成员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帝国时期,法律明确规定,家父在家庭中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扶养直系尊亲属和卑亲属、婚嫁子女以及立遗嘱时给法定继承人保留特留份等义务。 罗马婚姻制度经历了由“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姻”的演变过程。早期实行的是“有夫权婚姻”,也称“要式婚姻”。其基本特征是:丈夫享有特权,妻无任何权利。婚姻以家庭利益为基础,被视为男女的终身结合,目的在于生男育女,继血统,承祭祀。结婚方式有共。

罗马法中的1夫1妻制



2、罗马法中的1夫1妻制

因为罗马法规定实行1夫1妻的家长制。家长(称家父)由辈分最高的男性担任,在家庭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家庭财产和所属成员有管辖权和支配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6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千04十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第1千04十8条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千04十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

罗马法中的1夫1妻制与现代1夫1妻制区别



3、罗马法中的1夫1妻制与现代1夫1妻制区别

罗马法的1夫1妻制允许1个男子可以有1个妾,但其子嗣的法律地位是私生子,继承权极为有限。而现代1夫1妻制只允许男子有1个配偶。罗马法产生于罗马奴隶制时期,历经多个发展阶段。从最初的"不成文法"到后来的"成文法",又从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公民法"发展到影响世界的"万民法"。1夫1妻制也称“单偶制”。以1男1女结成夫妻的婚姻和家庭形态。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

罗马法婚姻制度对现代婚姻法的影响



4、罗马法婚姻制度对现代婚姻法的影响

在古罗马,有无嫁资是区分正式婚姻与姘合的重要标志,嫁资制度由此而成为了罗马婚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克服嫁资制度可能引致的不公平,平衡婚姻当事人之间和遗产继承人之间的利益,罗马法又创建了婚姻赠与和嫁资合算制度。这1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正义的罗马法理念,并对现代婚姻财产立法产生着深远影响。

罗马法中结婚的障碍



5、罗马法中结婚的障碍

婚姻 罗马公民依法律规定互相结合,缔结合法婚姻时,男方必须已经成熟,女方已达到适于婚姻的年龄,无论他们是家长或家子,如系后者,则必须取得对他享有权力的家长的同意,因为自然理性和市民法都要求这样做,甚至事先就应该得到家长的同意。这里发生1个问题:精神病患者的子女是否可以结婚?由于关于儿子的问题,意见分歧,朕作出决定,认许精神病患者的儿子比照精神病患者的女儿可以无须取得父亲的同意为例,根据本皇帝宪令所规定的方式结婚。 1.我们不是可以跟任何1个女人结婚的,因为有些女人,是不允许跟她们结婚的。尊卑亲属相互间不得通婚,例如父女之间、祖父孙女之间、母子之间、或祖母孙子之间,如此等等。如果这种人互相结合,这种结婚是邪恶的,是乱伦的婚姻。甚至由于收养而发。

为什么古罗马实行1夫1妻制



6、为什么古罗马实行1夫1妻制

欧洲是受基督教影响的国家,所以他们的婚姻也是受这样的影响。 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是1夫1妻的圣洁的婚姻,所以,欧洲的是1夫1妻制,而亚洲则没有这样的规定,是按着人的欲望、家族的需要而规定。 上帝在设立婚姻时,是1男1女的联合,并且要离开父母生养众多,所以,受基督教影响的欧洲的婚姻制度是1夫1妻制。 西方自古以来从法律上就规定了严格的1夫1妻制。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欧洲,再到近现代,莫不如此。 从传说中的罗马建城直到西罗马灭亡,罗马人都是古代世界严格实行1夫1妻制的范例。 古罗马法学家莫德斯丁即称,“婚姻是1夫1妻的终身结合,神事和人事的共同关系”。 即便贵为罗马皇帝或各国国王,也不例外。 西方的帝王基本没有妻妾成群,嫔妃如云。 他们只能有1个配偶,同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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