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怎么查婚姻状况,自己可以去民政局查婚姻信息档案吗
1、民政局怎么查婚姻状况
当事人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查询婚姻状况。当事人应当去查询婚姻状况时,应当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当事人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然后将婚姻状况如实告知当事人,源裤1般情况下,当事人只能查询自身的婚姻状况,对于别人的婚姻状况是无法进行查询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5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6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7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链缓婚姻登记机关棚裂模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自己可以去民政局查婚姻信息档案吗
法律主观:
1、1般的居民是不可以查询别人是否结婚了,可能去其登记的民政局也许能查得到,但1般是不会轻易透露1个人的婚姻状况的,这是个人隐私。
2、在1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 办理结婚登记 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 有法律效力 ,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办法》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 居民身份证 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1方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1级主管机关解决。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7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耐敏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桐迹的机关或者1方当局亩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3、民政局可以查询别人婚姻状况吗
法律分析:民政局是可以查询别人的婚姻状况的,但是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属于1方的隐私,民政局并不会主动将1方是否婚姻状况公布出来,除非民政局查询到1方已婚,而与第3人再来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会以其已经结婚为由拒绝办理。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不可以将非本人的婚姻状况透露给其他人的,这个也是他们的工作职责,何况,民政部门关于公民婚姻状况的情况不是全国联网的,本地民政部门关于公民婚姻状况只能查询本地公民,异地公民也是无法查询的。婚姻状况是个人隐私,1般情况下他人是查询不到的,本人查询也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才可以,民政局是可以查询婚姻状况的官方机构,但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查询。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千04十7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第1千04十8条 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4、如何去朝阳区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
去朝阳区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者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1般情况下,需要提前到朝阳区民政局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提交完毕后,民政局会安排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审核完毕后,会根据档案情况给予相关的发放时间,1般情况下,需要等待1段时间,收到通知后,再到朝阳区民政局领取婚姻档案。
5、民政局怎么查婚姻状况
当事人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查询婚姻状况。当事人应当去查询婚姻状况时,应当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当事人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然后将婚姻状况如实告知当事人,1般情况下,当事人只能查询自身的婚姻状况,对于别人的婚姻状况是无法进行查询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5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6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7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6、去民政局查询婚姻状况,需要带什么证件
民政局是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当然是可以查询到对方的婚姻情况,但是婚姻情况是属于对方的隐私,民政局1般不会将婚姻情况透露给他人,如果是有特殊情况的则另当别论。
查询婚姻登记有以下几个方法:
(1)婚姻当事人持自己的身份证或是户口本可以到民政局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当事人不能去办理的,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托人办理查询,因为民政局1般不私自向他人透露婚姻信息;
(2)当地的法院或是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以确定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持有单位的介绍信就可以查询,但是如果您只是拿着身份证号码要求查询的,相关机关是不予以受理的;
(3)在法律诉讼中,律师或者其他的诉讼代理人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证件查阅当事人相关婚姻情况;
(4)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亲属属于1定条件的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也是可以查询到当事人的婚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