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怎么办理,市民政局能查到在省民政局注册的涉外婚姻吗?
1、涉外婚姻怎么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这样办理: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7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
2、市民政局能查到在省民政局注册的涉外婚姻吗?
市民政局可以查询省民政局注册的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1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涉外婚姻关系的处理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问题。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