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



1、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

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2、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的1方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违法结合。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1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1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2、可撤销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限 《婚姻法》对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行使期限规定为1年。该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该条所规定的受胁迫方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效力请求权的1年期限应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

3、可撤销婚姻有以下两种行使程序 1种是行政程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另1种是诉讼程序。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1方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3、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是从撤销之日无效。 无效婚姻(void marriage),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 无效婚姻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

可撤销婚姻是指( )



4、可撤销婚姻是指( )

A。

什么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5、什么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被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6、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为: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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