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概念,婚姻法对出轨的定义

家庭暴力的概念

1、家庭暴力的概念

司法实践当中的家庭暴力是指一方利用身体、经济、精神等方面的优势给另一方造成伤害,并有明显后果的行为。离婚时法官主要看后果是否严重,如果后果不明显,要看是否是持续或连续的伤害行为。偶尔一次的轻微伤害或夫妻间相互的殴打,法官一般不认定是家庭暴力。因为一旦认定家庭暴力不仅是必须判决离婚的问题,还涉及到婚姻法46条规定的赔偿问题,现在法院案件很多,法官一般遵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习惯办案,不愿意认定家庭暴力问题。建议你立即去医院开诊断证明,或报案。这样有了书面的证据,法院也只能对证据做出判断,必须认定是或不是。

婚姻法对出轨的定义

2、婚姻法对出轨的定义

法律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当夫妻一方出轨时,家庭这个列车就会倾覆。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婚内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中对过错方是怎么定义和认定的,一旦认定法院会怎么判呢?

3、婚姻法中对过错方是怎么定义和认定的,一旦认定法院会怎么判呢?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该项权利的享有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而过错方就其过错行为承担责任。 过错方定义和认定: 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依照新《婚姻法》第45条的规定,主要是重婚,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赔偿:有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赔偿,多少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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