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人身关系内容的规定。
1、2023年中国新《婚姻法》全文
。
2、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人身关系内容的规定。
【答案要点】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主要作了如下规定:
(1)夫妻的姓名权。《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的人身自由权。《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3)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评注】应熟记并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间人身关系具体内容的规定。
3、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D
《婚姻法》对家庭关系的规定。根据《婚姻法》,夫妻有相互扶养手饥型的权利与义务,故A选项错误;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故B选项错误;孙子女、肢李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毕猜养义务,故C选项错误。
4、《婚姻法》2023年还有效吗?
2023年婚姻法没有改动,1直是处于“已经废除”的状态。现在是2023年1月25日,今年刚开始半个月,自然没有什么改动。而从前年的1月1日开始,《婚姻法》已经废除,相关领域的规定由《民法典》进行规范。所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数十年之后,《婚姻法》都会是这个“已废除”状态,不会有改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家事代理权的规定
。原婚姻法对家事代理权问题没有规定,家事代理权是民法典的新增条文。
第1,日常家事代理权是夫妻在日常生活范围内与他人发生民事行为时不需要另1方的单独授权,后果由夫妻共同承担。家事代理的范围仅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夫妻和家庭共同生活中的1切必要事项,1般指购置食物、生活用品、娱乐、医疗、子女教育等等。判断某事项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结合夫妻的生活状态、职业、资产和当地1般生活习惯等进行综合判断。家庭中的其他成员之间或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人之间,不享有家事代理权。
第2,夫妻双方之间关于代理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3人。受保护的第3人的范围仅限定在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民事行为的善意相对人,如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民事行为的,第3人则需要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行为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对另1方发生效力。
5、请问最新《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的年龄是多大?
男的是22周岁,女的是20周岁!。
6、《婚姻法》2023年还有效吗?
2023年婚姻法没有改动,1直是处于“已经废除”的状态。现在是2023年1月25日,今年刚开始半个月,自然没有什么改动。而从前年的1月1日开始,《婚姻法》已经废除,相关领域的规定由《民法典》进行规范。所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数十年之后,《婚姻法》都会是这个“已废除”状态,不会有改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家事代理权的规定
。原婚姻法对家事代理权问题没有规定,家事代理权是民法典的新增条文。
第1,日常家事代理权是夫妻在日常生活范围内与他人发生民事行为时不需要另1方的单独授权,后果由夫妻共同承担。家事代理的范围仅限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夫妻和家庭共同生活中的1切必要事项,1般指购置食物、生活用品、娱乐、医疗、子女教育等等。判断某事项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结合夫妻的生活状态、职业、资产和当地1般生活习惯等进行综合判断。家庭中的其他成员之间或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人之间,不享有家事代理权。
第2,夫妻双方之间关于代理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3人。受保护的第3人的范围仅限定在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民事行为的善意相对人,如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民事行为的,第3人则需要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行为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对另1方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