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大学法学研究生偏向婚姻法,法律硕士学不学婚姻法?经济法?
1、哪个大学法学研究生偏向婚姻法
有偏向婚姻法的。1般是民法的子学科,例如中国政法大学就有。
2、法律硕士学不学婚姻法?经济法?
你想学的话,都可以学!法律的学习不像别的,你可以重点学习某1部门法,但是你还得参加司法考试吧,司法考试可不分专业,什么法律都得学!就是为了司法考试,你都必须学习婚姻法和经济法。
3、婚姻法的硕士点
不知道中国政法大学有没有呀,还有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人民大学,都可以查查呀。
4、婚姻法研究生以后可以从事哪些职务
婚姻法研究生以后可以从事职务有律师、教师、法官等。 法硕考研婚姻法知识点:结婚条件 第5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1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3者加以干涉。 第6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7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8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9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1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十2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5、哪些学校有婚姻法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都有招这方面的研究生,这里还有些历年真题可去看看。网址: http://www.***.cn/plus/search.php?kwtype=0&searchtype=title&keyword=%BB%E9%D2%F6%B7%A8&x=46&y=18。
6、湘潭大学有没有婚姻法的硕士点
肯定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