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条内容?解读下列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1)“夫妻有互相扶养
1、婚姻法第2十条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十9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十2条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为使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请求对民法通则第9十9条第1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2十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
2、解读下列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1)“夫妻有互相扶养
我国《婚姻法》第2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所谓“夫妻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扶养,在日常生活上互相扶助,在精神上互为支柱。夫妻间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婚内扶养义务不仅仅是1个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1方必须自觉履行这1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更应该做到这1点。如果1方不履行这1法定义务,另1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