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如何解决婚姻无效纠纷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1、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在我国,双方需要完成结婚登记才可以确立婚姻关系,但是没有领证就是没有完成婚姻登记,在法律上并不是婚姻关系,即无需离婚,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即使没有领证,办理离婚也可以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而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一般均认定为同居关系。 所以,没领结婚证,要离婚的需要先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选择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审理后确构成事实婚姻,审理离婚案件同时处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的,也就说明双方未建立夫妻关系,只能属于同居关系,则无需解除婚姻关系,若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的问题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如何解决婚姻无效纠纷

2、如何解决婚姻无效纠纷

无效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条件,不具有正常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违反了法律规定,不属于婚姻法中保护的夫妻关系范围。所以一般都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解决。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一般会按份共有或者平均分割,同时无效婚姻双方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无效婚姻的解决方法,说明如下三点: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3.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国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配

3、中国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配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六、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七、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八、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九、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十、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十一、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十二、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十三、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十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十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之间有债务想离婚怎么解决

4、夫妻之间有债务想离婚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夫妻负有债务的,处理好债务问题后可以离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男女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表明自愿离婚的意愿,表明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委托离婚申请。提出离婚申请及领取离婚证,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在场,共同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5、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一、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1、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可以起诉分割财产。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办结婚证流程是什么 办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否属于婚姻案件

6、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否属于婚姻案件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婚姻案件。婚姻家庭纠纷主要类型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抚养费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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