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房产证怎么分户
1、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分割在新婚姻法中的规定如下:
1、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1方财产,则属于1方婚前个人财产。另1方无权请求分割。
3、若房产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则另1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慎旅法院判决不手孝樱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千08十5条 离婚后,子女由1方直接抚养的,另1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毕丛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千08十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房产证怎么分户
房产证怎么分户 房产证怎么分户,现在由于制度的指端完善,分户变得越来越困难,分户1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1户,分户是需要条件的,那么房产证怎么分户呢? 房产证怎么分户1 房产证的作用
1、房产证是房产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任何房产交易行为的第1个步骤就是验证房产证的真实和有效性,可以这样说液毁茄,房产证是1切买卖交易的基础法定文件。
2、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还是那句话,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
3、置换与出租等形式的房产交易行为同样无法进行,即使签定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4、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无法进行质押、典当等行为。无法通过房产的质押、典当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闹察
5、在该房产所处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现在房产市场上的所谓“小产权住房”就会因没有房产证存在这些问题。
6、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存在将房产抵押借贷的行为或因债务问题被强制执行时,该房产可以被债权人(如银行)依法拍卖还贷。
7、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时无法对继续使用该土地进行申请。 房产证办理流程
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1个统1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1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房产证怎么分户2
1、办理流程 房产证分户怎么办理: 房产证为总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测绘,计算具体的分摊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然后单独做证,只是分割办证,费用只有测绘费,工本费,没有税费。简单的说分户产权证就是每套房子的房产证。 申请办理产权证可选择3种方式: 1是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办理分户产权,由开发商1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2是开发商委托购房人办理分户产权,即市民自己办理,由购房人自行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3是开发商和购房余滑人共同委托第3人办理分户产权,由受委托人1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具体办房产证的费用如下: 1)契税5123(3%);商铺属于非普通住宅,确实是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3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特点: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普通住房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优惠! 2)交易费471(10元/平方M),如果是你买,确是是你交,比住宅的交易价格是高些。 3)土地证费用1120(户),这个应该也是交的,这样你可以取得土地证! 4)公共物业维修基金3415(2%),多层维修基金的是2%。带电梯的多层,小高层和高层都是3%。
2、办理分户的需要的条件 需要房产证才可以分户的。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办理了
1、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1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1户。
2、分户所需材料: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房产证怎么分户3 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没有房子是不可以办独立户口的。单独立户必须符合当地的户籍政策要求,能交验单独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才能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5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1处的立为1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1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1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6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1个公民只能在1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农村分户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写分户证明? 想要进行分户,1定要将材料给备齐了,1般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2.婚姻或分家析产变化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 4.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同意分立户证明。
3、婚前买房婚后个人还贷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
1、夫妻1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1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1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1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1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1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1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1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1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1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1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1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千08十5条 离婚后,子女由1方直接抚养的,另1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千08十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能否分割,具体如下:
1、男方父母婚前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即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男方父母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加女方名登记为夫妻双方的行为,通常认定为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从1方婚前个人所有转变为夫妻共同共渗返有。
4、男方父母婚前买房,笑核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1半数额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归1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条件分别为:
1、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1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2、诉讼离婚的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丛升饥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1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1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等待3十天离婚冷静期。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了3十天协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十日内,任何1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3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4、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1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能否分割,具体如下:
1、男方父母婚前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即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男方父母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加女方名登记为夫妻双方的行为,通常认定为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从1方婚前个人所有转变为夫妻共同共有。
4、男方父母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1半数额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归1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条件分别为:
1、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1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2、诉讼离婚的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1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1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等待3十天离婚冷静期。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了3十天协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十日内,任何1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3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4、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1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离婚后买房复婚后再离婚怎么分房产
法律分析: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离婚后买房再结婚是属于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对于夫妻1方财产的解释: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等。所以房产是属于购买人所有,归原先所有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7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8条 夫妻1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 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第3十9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