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大学孩子抚养费吗,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新婚姻法离婚大学孩子抚养费吗



1、新婚姻法离婚大学孩子抚养费吗

父母离异后,其中未抚养的1方需要按期提供抚养费,在新婚姻法中按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法院根据实际父母双方的生活情况给予支付标准,那么在孩子成年后,需要支付离婚大学孩子抚养费吗。 那么父母未抚养的1方需要支付离婚大学孩子抚养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十8周岁为止,因为法律本规定的成年年龄是十8周岁,这个年龄意味着孩子可以独立生活。有的孩子在十6周岁到十8周岁之间,但是他有独立的收入,并且它的收入能使他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的1般水平1样,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不用再给孩子抚养费。有的孩子已经成年了,但是还没有独立生活,如果父母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有能力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应该继续给付抚养费。没有独立生活包括3个方面:1是孩子没有劳动的能力或者是虽有1定的劳动能力但是他的收入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2是孩子孩子学校上学的;3是孩子没有独立生活的条件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我国婚姻法1系列的法律的宗旨是保护妇女、孩子等相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保障孩子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所以正在上大学的孩子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的,法律也是要保护的。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具体数额的确定1般因地区和离婚当事人的情况不同而有区别,1般确定原则有如下几条:

1、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抚养费应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需费用,法院1般会考虑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子女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

3、抚养费是对抚养孩子的费用,不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1方的补偿。

4、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1方父或母,阻扰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的抗辩理由。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1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1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1定的调整。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了,这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如: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通过对上方的相关文件的阅读,离婚大学孩子抚养费吗,这个我们可以根据新婚姻法中的有关条例进行判断。新婚姻法中,满十8周岁的孩子,父母无义务提供抚养费,但绝大多数父母是选择继续抚养到孩子工作成家的。 延伸阅读: 2017年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久 最新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2017 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到多少岁。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2、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1、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3、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1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1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1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1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1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1年1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2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1次性给付,但对于1方要求1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4、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3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1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1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1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1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判



3、新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判

1、新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判我国《婚姻法》第3十7条规定:“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1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1次性给付。

4、对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1般至子女十8周岁为止。十6周岁以上不满十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1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6、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1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1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8、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1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9、我国《婚姻法》第2十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上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1

0、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1,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2、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既然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夫妻协商解决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1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1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1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向法院起诉解决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1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3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1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1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1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果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并不能就还在抚养的问题协商达成1致,那么也是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在准许夫妻离婚的同时,也就会对孩子抚养费1并作出处理。而此时,法官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往往就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状况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等等。 延伸阅读: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到多少岁收入减少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吗?对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是合理的吗?。

新婚姻法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怎样算



4、新婚姻法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怎样算

1、新婚姻法于2001年出台,前些年出台的不是新婚姻法而是婚姻法司法解释3

2、婚姻法对小孩的抚养费的承担规定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法院判决。

3、司法解释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规定知识专题



5、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规定知识专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您的儿子显然有权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增加子女抚养费的要求,但须注意的是,这种请求并不是可以随时提出,它应当符合1定的条件,应当是“合理要求”,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1是子女是否因生病、升学而大幅度增加了支出; 2是父母的经济状况与达成子女抚养协议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是被请求方是否有给付能力。 综合考虑这3个因素。 不难看出,您的儿子生活费、教育费支出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而您与周某的经济状况同离婚时相比仍大体相同,即周某是1个有着固定收入的教师,而您靠低保救济金维持生计,显然对儿子的抚养费没有支付能力。 也就是说,周某提起的要求不属于“合理要求”,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以上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咨询。

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什么?



6、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什么?

1、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子女抚养费可以由1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1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1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1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1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1方承担抚养费。

4、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1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1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1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1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扶养权的1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用于孩子的日常成长以及教育当中去。对于这个金额的概念1般是收入的百分之3十,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觉得扶养费的支付已经超过了自身承受能力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抚养费用的要求的。 延伸阅读: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最新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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