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丈夫是变性人,丈夫并无男性特征。你能接受没有性生活的婚姻吗?中国男子与泰国变性人结婚,这种婚姻有意义么?
1、婚后发现丈夫是变性人,丈夫并无男性特征。你能接受没有性生活的婚姻吗?
对于这句“婚后发现丈夫是变性人,丈夫并无男性特征。”我比较存疑,因为以现在的科技来说貌似可以再造,不过是说并不能够真真正正的过上夫妻生活,甚至是生孩子。但是说如果是婚前并没有被透露过半分关于对方做过变性手术的事情,我想没有谁真真正正能够接受这样被欺骗来的感情吧!相信即便是真爱,肯定也需要反反复复的纠结过程,就算是最终原谅并且接纳了这样的另一半儿,我想心中怎么也是会有一个不小的旮沓的。 但是如果在交往之前或者是交往当中,表达清楚了自己与其他男人不同的情况,我想能够接受的一定会愿意长远和他走下去,不愿意的始终是不会愿意的。所以说,无性婚姻甚至同性婚姻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谎言。这里我有必要先说一下,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够接受无性婚姻,但是我接受不了欺骗这件事儿。甚至说就算是,形式婚姻我也是很难接受的。不过在众多的例子当中,你也能够看到有一些人在面对真爱的时候,是真真正正的可以放下金钱名利甚至是性别和一切的,这里咱们能说的例子有如下两个:第一个例子是被我们熟知的金星老师,我相信爱看她节目的人一个个都比我更详细的知道她是如何嫁给姐夫汉斯的。是的像她作为一个领养了三个孤儿的变性单亲妈妈,来自保守的德国男人汉斯因为真爱义无反顾的跟随着心,和金星老师定居到了中国上海并且用生父一样的爱,呵护了三个宝贝的健康成长。你不得不说,这就是爱呀!第二个例子是一位当时年近六旬的乡下大叔,大叔在年轻的时候已经认为自己的性别是老天对他开的玩笑了,但是家里人觉得这是个“家丑”,所以在强制的情况下将大叔和邻村的姑娘“结合”到了一起,大叔抗争不过命运便妥协了,随后和妻子剩下了唯一的女儿,而后便再无夫妻之实。就在一次节目中,他的老婆面对穿着女装梳着马尾的老公依然是以泪洗面,但是不同的是他的老婆义无反顾的支持他去做变性手术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的女人,就当手术饱受争议老汉压力甚大之时,一个咱们现在熟悉的身影出现了。对,这就是当时刚得过大奖的金星女士,还记得当时她没有对媒体说过一句话,只是通过院方得知老汉的消息百忙当中特意跑来帮助老汉打起的,最终也如她所愿的是老汉顺利的完成了手术。这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大叔年迈的老母拄着拐杖在村口盼望着大叔平安归来的样子,还有当大叔顺利的变成孩子“大姨”的时候,大叔老婆的一句话:“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依然爱你。” 是的,通过上面两个案例你会清楚的知道,爱是可以跨性别的甚至只是形婚,但前提不能是欺骗。
2、中国男子与泰国变性人结婚,这种婚姻有意义么?
只要两个人是幸福的,这场婚姻就有意义。婚姻无非就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在相爱以后决定共同组建自己的家庭,泰国的这个变性人已经由男性变成了女性,两个人在生活中也是一男一女,还是有意义的。一、婚姻就是给对方安全感。其实我个人定义的婚姻就是两个人为了寻找安全感,所以和对方组建了共同的小家。这个家就是两个人的避风港,当两个人遇到困难的时候都想回家待着,也想和对方倾诉自己在生活中所有的委屈。我们在选择另一半的时候也会选择一个什么都懂我们的人,这个人和我们三观差不多,他们可以理解我们做事的。方法也能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给予一些建议。这对情侣在结婚以后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其中的中国男性年纪要大一些,所以他把泰国的变性人宠的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夫妻两个人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所以我认为只要两个人开心快乐,这段婚姻和这段经历就是有意义的。二、和正常夫妻的区别不大。这对夫妻虽然比较特别,但其实和正常的夫妻没有太大的区别,两个人只是不能生孩子罢了。这位泰国变性人在变性之后长相非常甜美,如果大家不说她是变性人,那可能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了。这位变性人在做编写手术的时候已经决定了,从此以后做个女生,她的心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生理上也和女生差不多,所以两个人在婚后和其他的小情侣没有任何的区别。两个人如果想要孩子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所以我觉得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只要互相都开心,就是非常有意义的。毕竟人生短暂,应该大胆追求一下自己喜欢的事情。
3、变性手术如何申请?
据介绍,为规范变性手术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中的条款,早在去年年底,我省就开始实行了。 按我省规定,在做变性手术前,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相应医疗机构才可以为其进行变性手术: 对变性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 术前接受心理、精神治疗1年以上且无效; 未在婚姻状态; 年龄大于20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手术禁忌症。 实施变性手术前,应向患者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手术后的后续治疗、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变性手术的后果,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对医院的要求 据了解,我省卫生部门对开展变性手术的医院有严格规定:必须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整形外科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整形外科诊疗科目;设置整形外科10年以上,床位20张以上,有较强的整形外科工作基础;能独立完成整形外科各种手术,包括器官再造和组织移植。 据悉,我省吉大一院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医疗机构具备开展变性手术的条件。 对医生的要求 据吉林省铭医整形外科医院院长郑孝勤介绍,一个变性手术包括十几个外科手术,如隆胸术、生殖器造型术等等,所以对医生技术的要求较高。 按我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手术医生必须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在职医师,执业范围为整形外科,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整形外科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其中有5年以上参与变性手术临床工作的经验,曾独立完成10例以上的生殖器再造术。 我省两例变性人已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任何达到法定婚龄的人,除患上法律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就都享有结婚的权利和自由。婚姻是双方自愿结合的法律行为,做了变性手术的人也是法律上的自然人,有选择结婚的权利,也有结婚的自由。 昨日,记者拨通了我省首例变性人歆儿的电话。歆儿的声音虽稍有沙哑,但听起来依然温柔。她说,现在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女人,平日里穿着漂亮衣服,婚后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她对自己做变性手术的决定没有一点儿后悔。 歆儿和我省第二例变性人秀儿常有联系,据她介绍,秀儿也已经结婚,还抱养了一个孩子,目前两个人身体都很好。 我省有几千名异性倾向者 性别本身是生理特征所决定的,由于文化、传统、教育等影响以及对自身的认知,可分为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心理性别。易性癖属于心理疾病,是一种性别身份识别障碍,以男性居多。 比如我省的两位变性人,他们的生理性别是男,心理性别是女,社会性别则无法确定。手术成功后,她们的生理性别与心理性别得到统一,但社会性别还需要得到社会伦理的认可和接受。 郑孝勤表示,易性癖患病率为十万分之十四,保守估计,我省有异性倾向者几千人,他们中约20%属于易性癖患者,有改变性别的强烈愿望。曾有固执的患者要求医生改变其乳腺或外生殖器形状,当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自行切除外生殖器或服用雌性激素。 请对他们多一点宽容 严重的易性癖患者都有自杀倾向,对他们实施手术,在帮助其完成性别、社会角色转变的同时,还将挽救他们的生命。所以变性手术不只是换性别这样简单,如何在手术后以一种完全不同的社会角色面对周围的人,确定社会关系,是所有易性癖病人不能忽略的问题。对于这些性别认知错位的易性癖患者,人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一点宽容。
4、变性手术如何申请?
据介绍,为规范变性手术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中的条款,早在去年年底,我省就开始实行了。 按我省规定,在做变性手术前,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相应医疗机构才可以为其进行变性手术: 对变性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 术前接受心理、精神治疗1年以上且无效; 未在婚姻状态; 年龄大于20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手术禁忌症。 实施变性手术前,应向患者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手术后的后续治疗、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变性手术的后果,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对医院的要求 据了解,我省卫生部门对开展变性手术的医院有严格规定:必须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整形外科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整形外科诊疗科目;设置整形外科10年以上,床位20张以上,有较强的整形外科工作基础;能独立完成整形外科各种手术,包括器官再造和组织移植。 据悉,我省吉大一院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医疗机构具备开展变性手术的条件。 对医生的要求 据吉林省铭医整形外科医院院长郑孝勤介绍,一个变性手术包括十几个外科手术,如隆胸术、生殖器造型术等等,所以对医生技术的要求较高。 按我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手术医生必须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在职医师,执业范围为整形外科,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整形外科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其中有5年以上参与变性手术临床工作的经验,曾独立完成10例以上的生殖器再造术。 我省两例变性人已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任何达到法定婚龄的人,除患上法律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就都享有结婚的权利和自由。婚姻是双方自愿结合的法律行为,做了变性手术的人也是法律上的自然人,有选择结婚的权利,也有结婚的自由。 昨日,记者拨通了我省首例变性人歆儿的电话。歆儿的声音虽稍有沙哑,但听起来依然温柔。她说,现在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女人,平日里穿着漂亮衣服,婚后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她对自己做变性手术的决定没有一点儿后悔。 歆儿和我省第二例变性人秀儿常有联系,据她介绍,秀儿也已经结婚,还抱养了一个孩子,目前两个人身体都很好。 我省有几千名异性倾向者 性别本身是生理特征所决定的,由于文化、传统、教育等影响以及对自身的认知,可分为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心理性别。易性癖属于心理疾病,是一种性别身份识别障碍,以男性居多。 比如我省的两位变性人,他们的生理性别是男,心理性别是女,社会性别则无法确定。手术成功后,她们的生理性别与心理性别得到统一,但社会性别还需要得到社会伦理的认可和接受。 郑孝勤表示,易性癖患病率为十万分之十四,保守估计,我省有异性倾向者几千人,他们中约20%属于易性癖患者,有改变性别的强烈愿望。曾有固执的患者要求医生改变其乳腺或外生殖器形状,当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自行切除外生殖器或服用雌性激素。 请对他们多一点宽容 严重的易性癖患者都有自杀倾向,对他们实施手术,在帮助其完成性别、社会角色转变的同时,还将挽救他们的生命。所以变性手术不只是换性别这样简单,如何在手术后以一种完全不同的社会角色面对周围的人,确定社会关系,是所有易性癖病人不能忽略的问题。对于这些性别认知错位的易性癖患者,人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一点宽容。
5、婚后变性,之前的婚姻状态是否还是合法的
第一,从理论上来讲,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一是婚姻当事人离婚。配偶一方死亡是终止婚姻关系的自然原因,离婚是终止婚姻关系的人为原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变性并由公安部门办理了户口和身份证变更手续,这个行为不等同于事实上的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当事人仅仅是在性别上发生变更,人还是原来那个人。倘若变性手术等同于法律上的死亡,则将会得出很荒谬的结果,行为人犯死罪后为躲避法律制裁只要通过变性手术即可,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夫妻一方变性不能导致婚姻关系的自然终止,应按照离婚纠纷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意思是法院调解夫妻矛盾是必经程序,调解不成,判离。 其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调解无效离婚的情形之一。本案中李某于婚后变性为女性,李某与秦某欲解除婚姻关系,应按照离婚纠纷处理,准予双方离婚,法条应适用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如果不按离婚程序处理而视为自然终止,可能出现一方重婚等问题,在债务的处理上也有可能会损害善意一方债权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夫妻一方变性不能导致婚姻关系的自然终止,如欲解除婚姻关系,应按照离婚纠纷处理。
6、妻子婚后做变性手术可以提出离婚吗
法律分析:妻子婚后做变性手术可以提出离婚,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相结合,变性手术是将人的生理构造进行改变,从而改变当事人的性别,妻子变性后,难以履行夫妻义务,婚姻关系难以存续,丈夫是可以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