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无效的婚姻案件可以撤诉、调解或上诉吗,宣告无效的婚姻案件可以撤诉、调解或上诉吗
1、宣告无效的婚姻案件可以撤诉、调解或上诉吗
《婚姻法解释1》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婚姻法解释2》第2条进1步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1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解释1》第9条同时规定,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因此在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中,法院1般制作两份裁判文书,1份关于婚姻效力,1份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前者不能上诉,后者则可以。
2、宣告无效的婚姻案件可以撤诉、调解或上诉吗
《婚姻法解释1》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婚姻法解释2》第2条进1步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1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解释1》第9条同时规定,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因此在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中,法院1般制作两份裁判文书,1份关于婚姻效力,1份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前者不能上诉,后者则可以。
3、婚姻诉讼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
婚姻诉讼,撤诉后可以再起诉,但必须在6个月以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百1十4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1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百2十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4、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后又起诉,解除婚姻关系,1定判离吗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1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5、婚姻案件:被告撤诉,我的起诉分和代理费能不能退
不能。因为撤诉是你不能到庭导致的,你有过错,所以不能退律师费。 如果是被告没有到,导致撤诉、缺席判决的,可以退还律师费。
6、重婚自诉案件撤诉后,可以在起诉吗
因重婚而提出的离婚诉讼,只能在调解的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而假如直接以重婚罪提起诉讼,可以立即提出。前者适用婚姻法,后者适用的是刑法。 与乙的婚姻本来就是无效的,直接当无效婚姻看待,因此女方与乙实际上也是无婚可离,如果两人继续生活在1起,建议以重婚罪对两人提起诉讼 。如果女方与乙登记结婚,并且是在与甲登记之后,乙知道重婚情况后仍然维持共同生活状况,那可以说铁证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