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参考如下,需要公民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新户籍所在地咨询办理: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1县市):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基斗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1个户籍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陆锋芦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2、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3、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早带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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