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户口簿没改婚姻状况,直接去民政局给予办理离婚么,结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有改吗
1、领了结婚证户口簿没改婚姻状况,直接去民政局给予办理离婚么
可以的。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3、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1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1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因此,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不1致的,由当事人对其婚姻状况进行书面声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2、结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有改吗
1、结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有改吗
1、夫妻双方领取完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会产生变化的。1般需要当事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修改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才会有改变。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十9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1致;不1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1致。不1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1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1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2、结婚的程序有哪些 结婚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3、结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有改吗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本来就不是即时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登记为准,并不是看户口本的。 如果非要改:
1、未婚改已婚: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户籍带御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2、已婚改离异蔽颂: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法律依据:《中华宏行郑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9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4、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怎么改
离婚户口本婚姻状况的修改如下: 1.未婚改已婚: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2.已婚改离异: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3.离异再改已婚: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再婚的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1、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本上的户籍信息,是没有任何的变化的,因为户籍的管理/变更是由派出所来管理的。如果想变更,可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去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
2、离婚后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婚。离婚的时候就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来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慎旦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
3、离婚后户口分丛穗户的方式: 1.当事人应在户籍接受地申请户籍准迁。 2.向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迁出,并注销户籍。 3.向户籍准迁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办
4、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5、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1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渗孝卜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1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7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5、公积金贷款提供结婚证了还要改户口册婚姻状况吗?
说的公积金贷款提供了结婚证了,还要改户口册,婚姻状况你的户口当然要把婚姻状况搞好了,如果还是原来的怎么行呢?。
6、户口本婚姻状况空白怎么改未婚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是空白的,你可以带身份证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带证明到镇民政局要求出具未婚证明,带未婚证明到派出所要求补填缺项即可,不需要父母签字。 如果本人未婚,户口本上显示“已婚”,可到民政部门开具从未结婚的婚姻情况证明,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民政部门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为“未婚”即可,当场即可更改完成。如果本人结婚后离婚或丧偶,户口本上是无法改成“未婚”的。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和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即可,离婚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会改为“离异”,丧偶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会改为“丧偶”,当场即可更改完成。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大多数情况下,事实婚姻都是属于没有办登记,结婚也是没有更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7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8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9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