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法律主观:
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春扰属关系;
3、1方有配偶导致重婚的。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消早。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5拿森雀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5十4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
1、婚姻无效与撤销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3、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
1.形成的原因不同。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1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5十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结婚前隐瞒债务情况能认定婚姻无效吗?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特别是第十7条的规定,结婚时1方隐瞒债务情况,如果此行为影响到另1方意思表示,可以认定婚姻无效。
首先,结婚时1方隐瞒债务情况,这是有欺骗行为,1方有欺骗行为,另1方就不能真正表示自己意思,实质上,结婚时,双方要真诚待人、坦诚相处,而不是出于欺骗行为,从而改变另1方的行为。所以,1方隐瞒债务情况,可以认定婚姻无效。
其次,1方隐瞒债务情况,这样会影响到另1方的意思表示。婚姻是1种重大的法律关系,双方应当真诚对待,不能有欺骗行为,也不能隐瞒重要事情。如果1方隐瞒债务情况,而另1方完全不知情,受到意外攻击而产生了损失,可以认定婚姻无效。
总之,1方结婚时隐瞒债务情况,如果影响到另1方意思表示,是可以认定婚姻无效的。在婚姻关系中,双方要坦诚相处,不能有欺骗行为,双方要尊重彼此,互相信任,只有这样,婚姻关系才能更加稳定。
4、同1婚姻关系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怎样
1、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解除方式为: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 婚姻无效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 结婚证 ,宣告该婚姻无效
2、法院如何处理无效婚姻案件 (1)受理和判决。婚姻无效制度是1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 婚姻法 规定的4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 结婚 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 财产分割 和 子女抚养 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2)未达婚龄 同居 的情况。1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1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3)重婚涉及的财产纠纷。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参加 诉讼 。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1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1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1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4)程序。人民法院受理 离婚 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1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才能生效的,如果符合无效婚姻中情况的1种,当事人1方可以向法院提交材料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材料进行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是不能够判定婚姻无效的,需要走正常的 离婚程序 。
5、婚姻无效的3种情形
法律主观:
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当事人双方自登记之日起就始终不产生夫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其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患有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以及不宜生育的疾病,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的;(4)未到法定婚闹氏龄的。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笑则3)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液升散》第1千05十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是()
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是()
A.重婚
B.未到法定婚龄
C.胁迫婚姻
D.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正确答案:C
解析:第1千05十1条【婚姻无效的液宴情形】有下列情形之1的瞎慎,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第1千05十2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闹神银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