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结婚,对于夫妻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应当()。A.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登记B.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登记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结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结婚

法律分析:不存在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的禁止性及限制性规定。登记结婚双方均不存在导致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2人的婚姻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千04十7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第1千04十8条 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夫妻1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应当()。A.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登记B.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登记离...



2、对于夫妻1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应当()。A.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登记B.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登记离...

参考答案:D 。

夫妻1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想离婚该怎么办



3、夫妻1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想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1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想离婚该怎么办?夫妻1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因为1方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百08条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2,有明确的被告;第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只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方起诉离婚,父母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离婚。【案例】【案情介绍】原、被告于1990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1女田雨(两岁),婚后夫妻感情尚好。1993年8月30日,因交通事故,田喜全被撞伤,左头枕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头部伤残1级,(植物人,无行为能力)1994年4月27日,田喜全之母陈素芹以田喜全夫妻感情不好,特别是田喜全交通事故致残后,发现梁忠梅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以田喜全之法定代理人身分,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梁忠梅离婚。陈素芹并委托田喜全之姐李涉萍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忠梅辩称:婚后夫妻感情1直尚好,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审判结果】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后1直尚未建立起真挚夫妻感情,加之被告在原告车祸后,在住院期间为生活琐事及原告对被告不信任等问题发生争执,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理由正当,应准予离婚。鉴于原告身体情况,离婚后子女由女方抚养为宜。被告梁忠梅虽不同意离婚,但不尽力照顾原告,又不能力争夫妻和好,没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婚姻法》第2十5条、第2十9条、第3十条之规定,于1994年8月12日判决如下:

1、准予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田雨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元,至孩子18岁止。宣判后,被告梁忠梅不服,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原告虽经交通事故,但被告曾去护理,多次表示愿意照顾其今后生活,故原审法院判离欠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5十3条第1款(3)项之规定,于1994年11月24日判决如下:

1、撤销1审民事判决;

2、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评析】本案涉及1个焦点问题:即原告之母在原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是否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民法通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了监护人制度,其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配偶为第1顺序监护人,在第1顺序监护人没有放弃监护权、没有作出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权的前提下,其监护地位不能被其他顺序人所代替。本案原告之母不具有代理权。即使其母有权代理,但基于离婚案件系与人身关系密切相连,在不能征得被代理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代理人或监护人不能擅自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婚姻关系的缔结与解除的意思表示,必须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因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出这种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因此,无行为能力人也就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此类案件,若已受理,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监护人能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无效吗



4、监护人能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无效吗

能。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行使离婚的权利,属于能是申请。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1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配偶1方死亡,另1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承权( )



5、配偶1方死亡,另1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承权( )

B.(第2条)   答案解析:   我国的夫妻遗产继承权。我国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内容:   第1,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只有婚约的男女之间、姘居的以及非法同居的男女之间、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依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已经领取结婚证尚未同居时1方死亡,或是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有效离婚裁决时1方死亡,生存方都可以配偶身份享有遗产继承权。   第2,配偶1方死亡,另1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其继承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配偶1方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1般不得代理放弃继承权。明显损害继承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第3,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4,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死亡配偶个人债务,生存配偶不必清偿,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   第5,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夫妻互为第1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1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1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第6,<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第7,夫妻1方死亡后,另1方(尤其是妻子1方)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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