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外地老婆怎样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中国公民同美国公民在美国登记结婚,需要做哪些公证材料
1、娶外地老婆怎样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女方居委会的证明,到你们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
2、中国公民同美国公民在美国登记结婚,需要做哪些公证材料
我也是在美国登记结婚的,如果你只办结婚证的话,什么公证材料都不用,带你的中国护照和你老公的美国证件去就行了,结婚登记很简单,你男友应该知道的,就是先去办个结婚许可,然后找有权利主持婚礼的人给你们宣誓结婚就行了,比如法官、牧师之类的都行,我们找的是当地的镇长,呵呵。 如果你打算结婚后申请绿卡,你就要带出生公证来,中英文双语对照的那种,然后填I485表格申请转为绿卡身份,大约4-6个月可以拿到临绿,祝你顺利哦!~。
3、越南女孩嫁到中国要办什么手续?
摘自友谊关论坛: 【娶越南老婆需要办理的结婚登记详细步骤】 本帖最后由 hami 于 2010-3-11 12:57 编辑 没结婚前还茫然不知的。现在以“过来人”的身份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我的建议是先在中国登记,然后再到越南报一下(也可以不报),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 × 女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第一,需要女方在越南开未婚证明(一般需要1到2天),翻译成中文并且需要公正的(快的话要2天,慢的话一个礼拜)。 第二,拿着公证后的未婚证明到越南领事局(专门管跟外国人结婚的部门)认证。这步骤一般需要3~5天的时间。 第三,这些材料如果都齐全了就要拿到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认证了(收费20美金),一般是2~3个工作日。如果女方是在北京、上海、广州或南宁学习或工作,可以拿到越南领事馆认证的。 第四,女方的护照要翻译成中文。最好在中国翻译,收费大概150~200元。在中国翻译需要翻译公司附上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如果在民政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就不需要什么营业执照了)。如果在越南翻译需要跟未婚证明一起拿去领事馆认证(太麻烦~~~不建议)。 × 男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身份证和户口本 材料全部齐全后就可以拿到男方当地民政局办理登记了。收费大概150元左右。 拿到中国的结婚证后,可以再拿到越南登记一下。意思是女方已经结婚了,以后越南这边就不会给她办理未婚证明了。但办理这个意味着女方要从自己家的户口本移除。所以越南这边可以不办的。因为越南这边是:移除简单,但再要他们给你的名字补进户口本就没那么简单了。 祝大家一切顺心,跟心爱的人幸福到永远~~~~~~~。
4、去美国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结婚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