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台湾人有大陆户口和台湾户口,和大陆女人结婚用哪个户口好?台湾人有大陆户口和台湾户口,和大陆女人结婚用哪个户口好?
1、求问台湾人有大陆户口和台湾户口,和大陆女人结婚用哪个户口好?
台湾户口,大陆的婚姻法财产制度比较严苛,1结婚后,所得都是50%平分的,所以选择台湾的会比较好,再说万1有债权的问题发生,在大陆是夫妻财产共有制,你的房产或是你太太的房产都会被执行的,在台湾只有债务人的财产会被执行,。。。
2、台湾人有大陆户口和台湾户口,和大陆女人结婚用哪个户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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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备在台湾高雄登记结婚,我是大陆的,女朋友是台湾的。 请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
恭喜你,你们要申请结婚登记相关事宜,请看下列说明,主要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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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条, 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1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所称台湾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第3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应当双方共同到大陆1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第4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3)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3个月;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5条 台湾居民在大陆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的,除提交本办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台湾居民在香港、澳门地区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来大陆的,除提交本办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交香港婚姻注册处或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台湾居民在外国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来大陆的,除提交本办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居住国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定居时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当提交经大陆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赴台湾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6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过婚的,应当提交离婚证件。 离婚证件系台湾离婚协议书的,应当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无法提交离婚协议书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台湾地区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影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证件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的,如果离婚的1方系大陆居民,该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应当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离婚证件系外国登记离婚证书的,应当经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驻在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离婚证件系外国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丧偶的,应当提交配偶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应当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死亡证明系外国有关部门出具的,应当经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驻在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第7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非双方自愿的;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已有配偶的; (4)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疾病的。 第8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申请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第9条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1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第十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婚姻关系不是在大陆依法缔结的; (2)1方要求离婚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1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4)1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十1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第十2条 申请复婚的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第十3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登记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 第十4条 当事人认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或者撤销婚姻登记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申请办理或者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符合法定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拒绝办理或者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5条 台湾居民在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后在大陆申请婚姻登记,适用香港、澳门同胞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 侨居国外的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婚姻登记,适用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 第十6条 已在大陆定居的原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婚姻登记,应当提交本办法第4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证明,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具有本办法第5条第
2、3款情形的,还应当提交第5条第
2、3款规定的证明。 无法取得上述证明的,应当提交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第十7条 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 第十8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涉台婚姻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与本办法不同的,以本办法为准。
4、大陆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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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人了解台湾婚姻法吗
大陆和台湾的婚姻立法对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可分为积极的条件和消极的条件两种。前者是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合意和达到法定婚龄;后者为禁止的条件,是对男女双方结婚的限制,如已有配偶者、男女双方为近亲属。有关两岸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详述如下:
1、须达到法定婚龄。大陆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8周岁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见,法定婚龄高于成年年龄,因此大陆法律禁止未成年人结婚。台湾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较大陆低。台湾民法第980条则规定:“男未满十8周岁,女未满十6周岁者,不得结婚。”由于台湾民法规定20周岁为成年,法定婚龄低于成年年龄,因此就会出现未成年人结婚的现象。
2、须男女双方自愿。男女双方自愿缔结婚姻是近代婚姻制度的基础,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必然要求。大陆婚姻法第4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1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3者加以干涉。”与大陆有所不同,台湾民法上无明文规定须男女双方自愿这1要件,1般认为结婚是1种身份契约行为,须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这种合意应由本人为之,不得代理,父母不得包办代替,此其1。其2,如前所述,在台湾存在着达到法定婚龄的未成年人结婚的现象,对于未成年人的婚姻,台湾民法认为,仍须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但须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须非重婚。大陆与台湾的婚姻制度以1夫1妻为原则,禁止重婚。
4、须非近亲属。关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大陆婚姻法只规定直系血亲(解释上包括拟制血亲)和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同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禁止结婚。但台湾民法规定的要广得多,它不仅包括直系血亲和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而且包括:直系姻亲,如岳母与女婿、公公与媳妇、继父母与继子女;5亲等以内、辈份不同的旁系姻亲。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结婚的限制,即使在姻亲关系消灭后,仍适用;除6亲等和8亲等的表兄弟姐妹外,8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论辈份相同或不相同,都不能结婚;因收养而形成的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即使在收养关系终止后,仍不能结婚。
5、禁止结婚的疾病。大陆婚姻法第6条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大陆规定上述疾病患者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主要是基于优生的考虑。与大陆不同,在台湾法律上,精神病等恶疾只是配偶1方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而不是禁止结婚的条件。
6、此外,台湾民法还规定,监护人在监护关系存续其间,除非经被监护人的父母同意,不得与被监护人结婚;夫妻1方与人通奸,经法院判决离婚或受刑罚处罚的,不得与相奸者结婚;女子在离婚或丧偶致婚姻关系消灭后未超过6个月的,不得再行结婚,以免造成血统混乱,但自婚姻关系消灭后6个月内已分娩的,不在此限。
6、台湾婚姻法
法律知识不相同. 不同的多要买书看. 找工作看你的要求. 要求高看运气. 职业写个 无 就行了! A: 男方 1.在台申请单身证明经台湾公证寄往大陆 2.携带台胞证.台湾身份证.还有单身证明经过大陆公证协会验证(看当初寄那个省问省民政厅公证协会的电话) 女方 1户口本.身份证. 2有离婚和前另1半死亡的证明. 3结婚照片 4台湾方要求身体健康检查(找公证人员看那里检查) 5.女方单人2寸大头照洗8张然面有用 B: 结婚证和身体健康检查经大陆公证人员寄往台湾海基会(你们也会有另外1份.但是还是要寄到台湾.男方要等大陆寄到海基会然方能在台湾验证.打电话到台湾看大陆方公证寄到后才能去) 女方大头照片.结婚证和身体健康检查海基会经验证带往移民署.男方带台湾身份证好印章需要对保.办里面谈时间 c.面谈通过方可拿到入台证. 1.拿到入台证和邀请函(老公自己随便写邀请你到台湾探亲).结婚证.到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处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会叫你在去办无5大不良证明(良民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约15天.去台湾前在办个良民证台湾要用到.但是有效期要求3个月(也要经过海基会验证) d 入台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就能买机票去台湾.但是还要在台湾的机场在次面谈通过方能进台湾.通过然签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