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婚姻法的财产问题,关于变性人的婚姻,目前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澳洲婚姻法的财产问题


1、澳洲婚姻法的财产问题


澳大利亚结婚及其相关制度之立法。本部分较全面地介绍了澳大利亚的结婚要件,结婚程序、无效婚姻,以及有关事实伴侣关系的法律规定。澳大利亚采仪式制与登记制结合的结婚程序,体现了严格的形式主义特征。澳大利亚没有可撤销婚姻制度,而只有无效婚姻制度。其无效婚姻制度重视对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和真实的维护。 澳大利亚的关于事实伴侣关系的法律是与结婚制度相关的重要内容。首先介绍了澳大利亚事实伴侣的基本情况并指出澳大利亚法院认定事实伴侣关系所考量的因素。在澳大利亚,事实伴侣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1定的标准,标准主要由判例所提出来,各州制定法中也有1些规定,其中主要的是同居关系持续的期间。 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相继制定了关于规制事实伴侣关系的法律。各州和地区的《事实伴侣关系法》1般包括事实伴侣关系的定义、事实伴侣关系的确定、事实伴侣关系协议。新南威尔士州、塔斯马尼亚州、西澳大利亚州、北部地方以及首都直辖区的《事实伴侣关系法》规定了事实伴侣扶养,但是对此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没有规定。事实伴侣关系的纠纷主要发生在事实伴侣关系结束时因财产利益、抚养孩子问题产生的分歧。在制定法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处理这些纠纷时1般适用禁止反言原则和信托法,其主 要作用就在于公平地在事实伴侣之间分配经济利益和负担。澳大利亚对于同性伴侣的保护晚于异性伴侣。从1999年开始,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西澳大利亚州以及首都直辖区已经将《事实伴侣关系法》的调整范围扩展到同性伴侣。但是同性伴侣获得结婚权仍需要等待相关立法出台。 第3部分:对澳大利亚的结婚及其相关制度的评析。首先,分析结婚制度的特点。在结婚实体法方面有如下特点,即第1,移植和继受英国的法律。澳大利亚结婚制度的诸多规定体现了与英国的1致性。第2,在结婚年龄的立法上,逐渐提高法定婚龄、统1男女法定婚龄、规定结婚年龄的豁免。澳大利亚《结婚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年龄分别为18和16周岁,1991年《反性别歧视法》修正案是男女法定婚龄统1为18周岁,为避免结婚年龄限制严苛,未成年人只要获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即可结婚。第3,仪式制与登记制结合的结婚程序。澳大利亚仿效英国法的规定,也采取仪式制与登记制结合的结婚程序。第4,缓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澳大利亚《家庭法》规定,无效婚双方在配偶扶养和财产分割方面被给予与合法婚姻当事人同样的权利。在程序法上,澳大利亚专门设立了家庭法院,由其处理与婚姻有关的案件。 其次,分析事实伴侣关系法律的特点。第1,澳大利亚逐步给予事实伴侣与婚姻配偶同等的保护,即事实伴侣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逐步趋同。第2,多种方式结合调整事实伴侣关系,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对事实伴侣关系的立法规制没有单采某1种模式,而是兼采了多种模式,既有就家庭伙伴式的立法规制,也有契约式立法模式。第3,州法律各具特色,澳大利亚6个州和两个地区的8部《事实伴侣关系法》之间有两个明显的不同。1是法官在决定财产分配时所考虑因素的范围不同,2是制定法所保护的事实伴侣关系的类型不同。第4,扩大事实伴侣关系法律的调整范围,澳大利亚的1些州和地区已将《事实伴侣关系法》扩展到同性伴侣。 第4部分:澳大利亚结婚制度对完善我国结婚立法的启示。首先,分析了我国结婚领域面临的新情况和问题。进而结合我国实际,借鉴澳大利亚的结婚制度有益的立法经验;提出1些修改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我国结婚领域面临的新情况和问题主要有:变性人婚姻问题凸现;男女法定婚龄不1致,不利于男女平等国策的贯彻;可撤销婚姻制度忽视对意思表示真实的维护;非婚同居发展迅速,亟待法律保护与规制。因而相应的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包括:对结婚要件作部分调整,增补有关变性人婚姻的规定;建议统1男女的法定婚龄;完善可撤销婚姻制度,增加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内容,原则上,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形成的婚姻都应为可撤销婚姻;增补有关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定,非婚同居应该包括异性同居和同性同居,使法院处理非婚同居时有法可依,保护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



2、关于变性人的婚姻,目前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变性人的婚姻问题,我国法律目前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已经变性成功,可以依据医学证明等去当地派出所变更身份证性别,之后的婚姻问题应该等同于正常男女。



3、作为变性人最期待什么?


在中国,变性行为已开展了20多年,但从没有从立法的角度赋予它合法的外衣。2009卫生部从部门规章的角度承认变性手术的合法化,并不能真正实现变性人的人权,还有尚待解决的许多问题,如手术成功的标准、纠纷解决的途径、以及术后变性人性别更改、婚姻子女、职业选择的制度保障。



4、现在有许多变性人,大家担心将来结婚会娶到变性人吗?


对于变性人可否以变更后的性别结婚这1问题,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民政部于2003年12月作出规定,在确定结婚双方性别为1男1女之后,变性人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变性人变性后虽然不具有生育能力,但其确实具有了另1种性别的生理特征。这时变性人可以以哪1种性别与人结婚,完全取决于其法律性别。1般来说,在法律上性别的认定以户籍登记为准,而户籍登记的性别又是以出生为依据的。


目前,在当事人作了变性手术,并有了医院开具的性别证明后,我国户籍登记上的性别是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更改的。只要当事人的户籍登记上的性别不是同性,婚姻登记机关就应给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也是更加丰富多彩。目前,有些国家对变性人结婚已经通过立法作出了承认,毕竟变性人也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5、金星变性人的身份引发很多人的争议,曾经也是有过婚姻的他,第1任的妻子生活如何?


金星我们都知道,他是现在中国特别火车的1个主持人,当然金星的本职工作还是1个著名的舞蹈家,而金星出了名的是毒嘴毒舌,在节目里特别能说会道,对于很多事情的观点也是1针见血,我们很多人就是喜欢看他的毒舌才去,看来的综艺节目这1点我觉得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而金星是1个变性人,这1点大家都知道,他本来是个男的,后来因为他自己喜欢做女人,所以就接受了变性手术,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精心在当男的时候是结过婚的,据说当时是为了拿到绿卡,才跟1个外国女人结婚。但是按金星自己的说法,他做男人的时候没有和任何女孩子有过肌肤之亲,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他跟他的第1任妻子,从来都没有过夫妻之实,也没有什么感情。在2000年的时候,金星接到的他前任妻子的电话,说是要跟金星离婚,原来他们的结婚程序1直都在。而他的前任妻子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男友,而且跟男友是已经生了孩子,他想跟她自己的男朋友真正的居住在1起结婚,但是在他去结婚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跟金星保留着结婚的程序,所以才需要离婚。而现在金星已经嫁人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家庭也是很美满的,我们应该去祝福他。还是那句话,每1个人的选择都不1样,每1个人的性格爱好和追求都不1样,我们不能够拿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有时候我们觉得不好的事情在别人觉得是很好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我觉得都没有太大问题。



6、变性人婚姻合法化,你点睇?


我同意-结婚是2人的事-不构成社会问题-外人无权侵犯他人意见变性人合不合法结婚要考虑法制同社会普遍既认受性,可以系因地制宜..。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