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结婚证的事实婚姻离婚怎么办,没有结婚证,但是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1、未办结婚证的事实婚姻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事实婚姻离婚应当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之后再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千04十7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第1千04十8条 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2、没有结婚证,但是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双方可以直接分手,对于这些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不用申请离婚,双方同意之后直接分道扬镳。既然没有结婚证,那么夫妻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受不到婚姻法的保护。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可以先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是无法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能协商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协商1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1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夫妻双方不能协商1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协议离婚手续: (1) 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双方的结婚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1式3份; (4) 各提交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1,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2,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3,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第1千07十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十日内,任何1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1千07十8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民事法律上已经没有什么事实婚姻了。没有办结婚证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这个法律事实已经快3十年了。当然,3十年以前的同居,视情况还可以构成事实婚姻,那种情况就要先补办结婚手续再离婚。3十年以内的同居关系,不需要也无法离婚,分手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孩子的,2人属于同居关系,并不具有夫妻关系。2人的婚姻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2人不需要通过民政部门,又或者是法院解除夫妻关系,2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2人在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1般由当事人先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千05十4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民事法律上已经没有什么事实婚姻了。没有办结婚证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这个法律事实已经快3十年了。当然,3十年以前的同居,视情况还可以构成事实婚姻,那种情况就要先补办结婚手续再离婚。3十年以内的同居关系,不需要也无法离婚,分手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孩子的,2人属于同居关系,并不具有夫妻关系。2人的婚姻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2人不需要通过民政部门,又或者是法院解除夫妻关系,2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2人在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1般由当事人先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千05十4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7十年代的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7十年代的事实婚姻,要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在1994年2月1日前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1千04十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
6、25年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要怎么离婚
您好,如果目前是25年事实婚姻的话,那么您与对方应当是在1998年建立的稳定同居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您无需与对方离婚,协商分开即可。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1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