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人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广西宜州人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1、广西宜州人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在全国范围的婚姻登记处登记都可以,不一定要到男方户籍地登记,我是宜州市人,我是在河池市和我老公领的证,我们在那里也看到是可以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好像是外国人需要准备一些证明!如果是第一次结婚的中国公民只需要户口簿和身份证就可以了!如果是再婚的需要在户口簿上变更“婚姻状况”栏才可以,或者是有法院证明之类的!。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2、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涉外离婚需要出具上述证件和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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