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父母对子女的 探视权 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婚姻法 》第3十8条规定:“ 离婚 后,不直接 抚养 子女的1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 同居 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子女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1方的关爱,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使前去探视的1方增加与不由其直接抚养的子女之间的感情,形成对子女未来发展的关心,从而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