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的特征和功能是怎样的?孩子在温泉脚趾盖全部掉了下来,根据侵权法家属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金

侵权法的特征和功能是怎样的?



1、侵权法的特征和功能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目录  第1章 1般规定  第2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3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4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5章 产品责任  第6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7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8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9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1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2章 附则(2009年12月26日第十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2次会议通过)【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发布日期】2009-12-26【生效日期】2010-07-0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2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章 1般规定  第1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2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3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4条 侵权人因同1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1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5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6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7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8条 2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9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2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1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1条 2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1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2条 2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1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3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4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第十5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6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7条 因同1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十8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十9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2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1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2十1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2十2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2十3条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2十4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2十5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1致的,赔偿费用应当1次性支付;1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3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2十6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2十7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2十8条 损害是因第3人造成的,第3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2十9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3十1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

孩子在温泉脚趾盖全部掉了下来,根据侵权法家属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金



2、孩子在温泉脚趾盖全部掉了下来,根据侵权法家属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地的标准进行计算。 《侵权责任法》 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3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8条2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5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2十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2十5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1致的,赔偿费用应当1次性支付;1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9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1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1并予以赔偿。 第2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2十1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第2十3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1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2十4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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