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婚姻过错方?

哪些行为是婚姻过错方?



1、哪些行为是婚姻过错方?

1.1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1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3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婚姻法》保护1夫1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1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1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1方有家暴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1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以殴打、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等造成1定伤害后果的行为。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属于过错行为符合长期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对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比如生病不给治病、不照顾。以上就是4种法定的过错行为,要注意的是,我们平时认为的过错行为不1定符合法定的过错行为,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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