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能否规定股东的退股事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1、公司章程能否规定股东的退股事由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离职必须退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A解析: 常识题。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诀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3、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能否召开临时股东会
法律分析: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同样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公司的董事会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