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婚姻关系,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如何证明婚姻关系



1、如何证明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须1致,如不1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身份证或户口卡丢失者,须持由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证号码证明或户籍证明。

2、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何时何地与何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因结婚证丢失,同意前去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单位盖章。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农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

3、查档证明。内容: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出证部门盖章。由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

4、双方近期3寸半身免冠平光纸合影像片3张或2寸单人像片各3张。

5、个人声明。用16开纸写明申请补办原因、理由、用途,并表明丢失的结婚证所引起的1切法律责任自负,签字并按指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千04十7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第1千04十8条 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2、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1、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1、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带上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即可; (2)在开好证明以后,带齐资料去公证处公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十6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十1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民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民事能力人开具此证明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还需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可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如果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4、如果是非本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派出所能开亲属关系证明吗



3、派出所能开亲属关系证明吗

1、派出所能开亲属关系证明吗

1、派出所不能开亲属关系证明。因为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1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夫妻关系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吗



4、夫妻关系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吗

法律分析:无效。根据公安部规定,派出所无权开具夫妻关系证明。如果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可以似同结婚证的效力,对婚姻关系具有实质证明力。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派出所开关系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



5、派出所开关系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3、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1栏要求开具。

4、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需要怎么开具 到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的档案管理单位通过人事档案证明或者到派出所开具。针对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通过自己或任1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证明亲属关系,需要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印鉴,可以据此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到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查阅户籍底档的相关记录,然后出具证明,不过派出所的证明1般不会给开具。 直系亲属关系有哪些

1、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1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戚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2、旁系亲属: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1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十6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贺仔陪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十1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禅蠢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开亲属关系证明



6、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开亲属关系证明

派出所不给开亲属关系证明的原因是手续不齐全。 到派出所开亲属关系证明,要求到户籍地的派出所,且1般要求本人亲自去办理。如果亲属去办理的,要先到村委或居委开相关证明。 如果符合开证明的条件而不开的,可以向其上级投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 自2016年9月1日起,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但居民户口簿中无法显示亲属关系的,对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户籍登记及变动轨迹信息出具。

1、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直接或间接办理

1、在1户的,户口本可以证明。例如比较简单的父子、母子、夫妻关系证明,可以用户口本作为证明;

2、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除了户口本,还可以用结婚证代替;

3、不在1户的,年龄不是太大,属于父子、母子关系的,可以凭出生证明代替;

4、以前在1户、现在不在1户的,如果户籍部门能找到(且愿意找)以前的分户资料,可以复印盖章证明;

5、公职人员,可以到单位档案室,查找相关档案中记录亲属关系的单页,复印后盖单位印章代替;

6、单1的父子、母子关系,有的地方可以用DNA亲子鉴定报告代替(几千元代价,并且两人都健在才可以办理);

7、如果有办法说服派出所、单位或社区开出证明,1般也可以用。其实派出所、社区不愿意开这种证明的原因,1个是麻烦,21个有时真的不掌握原始资料,第3也是主要的是怕承担责任;

8、如果有以前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例如判决、裁定已经查明是父子关系,可以代替作为《亲属关系证明》。

2、开亲属关系证明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业务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1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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