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有过外遇经历?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没有与配偶公开这一事实?
我是一位律师,我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要求我不能透露任何个人隐私。
我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我不能提供这种私人信息。官方网站是不能透露此类个人隐私的。
作为一名女性,我从未想过要找替代品。正是这个原因。
我不能这样透露,因为这是个人隐私。二十四、你将自己的私藏照片发给一个陌生人并期待他回应的做法是不是很古老且有些幼稚
我作为公众人物,我知道自己应该树立好榜样。首先要求自己做到清廉、诚实和正直。如果有这样的经历,我应该坦白地承认并承担责任,而不是隐瞒不报。
我是一位已婚人士,从未有过外遇经历。不说明原因也很难说清楚。
我是一位女性。二十四岁,单身未婚。
我作为一名公民 有权利选择我的婚姻生活。一句话概括:我有个人生的自由和独立思考的权利,我不需要向外界解释或说明任何私人事务,包括是否经历过外遇、是否选择性伴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