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婚姻法中对房产的条款有哪些?
原婚姻法中对房产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房产的产权:房产的产权由结婚夫妻共同拥有,直到离婚或其中一方死亡为止。
- 房产的分割:在离婚时,房产可以被分割为多个部分,其中每个部分由其中一方单独拥有。
- 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后,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具体取决于离婚协议中明确的条款。
- 房产的使用权:房产的使用权由结婚夫妻共同使用,并根据离婚协议中明确的条款进行分配。
- 房产的增值:房产的增值由结婚夫妻共同承担,并根据离婚协议中明确的条款进行分配。
此外,原婚姻法中还有一些其他条款,例如:
- 离婚后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夫妻有共同生活权利,但具体权利取决于离婚协议中明确的条款。
- 财产分配:离婚时,夫妻有共同财产的分配权,但具体分配方式取决于离婚协议中明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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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算:离婚时,债务清算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具体清算方式取决于债务清算协议中明确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