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有两个孩子的,男方出轨,孩子归谁?新婚姻法 女方提出离婚 还不要孩子 男方也不要 法院会怎么判 男孩6岁
1、新婚姻法有两个孩子的,男方出轨,孩子归谁?
男方出轨也就是1方过错,这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没有关系。子女抚养权就根据双方财产、接受教育情况、与子女生活关系、与子女感情、子女年纪、子女意愿(10周岁以上)等方面确定的。抚养权归属的1般原则:
1、2周岁以下:1般随母方生活。
2、2-10周岁:综合考虑各因素(包括双方的条件,孩子成长的环境等)。
3、10岁以上: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扩展资料: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1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1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1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1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1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1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1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1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1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参考资料:。
2、新婚姻法 女方提出离婚 还不要孩子 男方也不要 法院会怎么判 男孩6岁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1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1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1方抚养孩子,另1方支付抚养费,1般为月收入的20%—30%。
3、2014年新婚姻法男方离婚但有两个孩子都判给女方,现在男方再婚,女方有1个男孩,是否可以再生1个
您的情况不符合下列条款,不能再生。 第十9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1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1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1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1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1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1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1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1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1个子女的; (7)夫妻1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1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1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4、新婚姻法离婚若男方出轨有孩子且女方又在怀孕初期孩子问题怎么分?若女方坚持要两个孩子可能吗?
您好 朋友 按照新婚姻法 1般怀孕期 不予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例外 对于两周之内的孩子多由母亲扶养 10岁之内的会咨询孩子的意见 其他的多是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1方抚养 另外法律也尊重你们私下的协商 协商好了可以的 如果男方不要孩子 女方也是可以完全要的。
5、无锡新婚姻法男方未满22周岁 女方满20周岁 有了孩子能不能生?要不要罚款 要罚款的话 大概罚多少
1,婚姻法是全国统1的,无锡无权另立法 2,生孩子是基本人权,只要父母想生,无法律能禁止生;计划生育时代,强行流产的时代广受批评谴责,已经过去 3,22,20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如已婚,可以正常办理孩子准生证,户口,如果满足1定条件,还可以办理社保。
6、新婚姻法孩子出生多久男方才可以提出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3十2条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3十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3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1段时间;
2、分娩后1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1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