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嫁妆的规定是什么,婚姻中彩礼与嫁妆
1、新婚姻法关于嫁妆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女方出嫁时候陪嫁的嫁妆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对此也有特别规定,即如果所收的彩礼由1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嫁妆性质的认定,应该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区分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6十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2、婚姻中彩礼与嫁妆
娶媳妇男方要送,嫁闺女女方要陪嫁妆,不仅仅是时尚,而且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我国古代结婚程序中有“6礼”之说。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现在的彩礼相当于古礼中的纳征,是“6礼”必不可少的1礼。本案就是1起有关“彩礼”的官司。原告赵汝,被告钱南,案由:离婚纠纷。
2、案情 2002年6月,赵汝经人介绍与钱南相识相恋。2003年2月9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2004年2月16日,经当地乡镇法律服务所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无、无、无债务处理,女方返还婚前男方聘礼14500元及首饰,嫁妆归女方。后来又补充约定,女方另补偿2500元给男方。1桩婚姻本以为到此结束,没曾想双方带着调解协议到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因男方没有身份证,民政局不予办理。没能在民政局离婚,赵汝转而向法院起诉。原告赵汝认为,自己依据离婚协议给付了被告聘礼13000元,所欠1500元打了欠条,在将嫁妆运回娘家时,当着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面前,又给付了此1500元并将欠条收回。但被告仍漫天要钱,并到自己娘家闹事,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被告归还自己的金项链、金手镯、手机等随身物品。 被告同意离婚,但认为婚前自己为女方用去约3万元钱(含聘礼),依据调解协议,女方应归还聘礼14500元及首饰,另补偿2500元。但女方至今只给付1500元,余款未付。故要求付清余款。曾给女方的首饰表示放弃。
3、审判 1审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和好无望,双方同意离婚,故原告诉请离婚予以支持。关于婚前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双方经镇法律服务所调解自愿达成协议,该协议约定彩礼和首饰的返还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双方均应履行并已实际部分履行。现原告称已返还彩礼14500元和首饰,因被告否认,原告又无证据证明,故只能认定只返还了彩礼1500元。2004年6月2日,1审法院判决:
1、原告赵汝与被告钱南离婚;
2、原告返还被告婚前彩礼1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3、原告给付被告经济补偿金2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4、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其金项链、金手镯、手机等诉讼请求。
4、2审案情与审判 1审宣判后,赵汝不服上诉称,双方在镇法律工作者主持调解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涉及人身的应无效,涉及财产的,原审认定事实有误。上诉人已付给钱南13000元,并立下1500元欠条,以上事实有两位法律工作者的证言证实。2004年2月18日上午,上诉人欲将嫁妆运回娘家,钱南要求先付钱才准运嫁妆。上诉人称其随后与钱南亲戚1同回到娘家拿了13000元并付给钱南亲戚,钱南亲戚亦出具了13000元的收条,同时上诉人还出具了1500元的欠条。当天下午钱南要求上诉人付清1500元才同意运嫁妆,在此情况下,上诉人请来镇法律服务所的两位工作人员为其解决纠纷。在两位法律工作者的协调下,上诉人付给钱南1500元,双方当场撕毁了13000元的收条和1500元的欠条,上诉人后将嫁妆运回娘家。 2审法院认为,赵汝与钱南经镇法律服务所调解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赵汝称在运嫁妆那天已按协议返还男方聘礼14500元的事实,因有两位法律工作者到庭作证,予以认定。原审认定赵汝未返还聘礼13000元的事实有误,应予纠正。据此,2004年10月8日,2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5十3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1、维持原审判决第
1、
3、4项。
2、撤销原审判决第2项(即原告返还被告婚前彩礼13000元)。
3、1段婚姻中,男人会在乎妻子的嫁妆吗?
我觉得1段婚姻中,男人会在乎妻子的嫁妆,婚姻就像夏天的1个湖。绿色的荷叶1片1片地覆盖着水面。浅粉色的莲花优雅地站在水中,给人1种安静多年的美。 婚姻是两个人对彼此的承诺。当两个相爱的人决定今生相伴时,他们将不可避免地开始谈论婚姻,并密切联系彼此的未来。 孙桥是1个离婚的女人,因为她不能接受前夫对婚姻的背叛。心碎后,她选择离婚,爱情成了她心中难以愈合的伤口。 两年后,她遇到了性格外向、言语幽默的赵亮。赵亮花了很长时间才进入孙桥的内心。他第1眼看到孙桥,就被诱惑了。 赵亮和孙桥在1起时,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他知道孙桥心中的创伤。孙桥没有提到过去,他温柔地问道。 经过近两年的交流,双方都觉得他们可以在1起生活1辈子。经父母双方同意,婚礼被列入议程。 孙桥的父母要求8万元作为彩礼。赵亮递给孙桥1张银行卡,说:“老婆,这8万元是我所有的积蓄,作为彩礼!” 孙桥心里非常惊讶。她知道赵亮仍然每月供应房子,而且并不富裕。出乎意料的是,他还主动提出80,000元的聘礼。她的心更加确信她没有看错人。 这个男人认真对待彩礼,因为他把她放在心里。男人对女人的关心程度反映在他们对彩礼的态度上。当孙桥看到赵亮为了娶她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钱,她也坦率地对赵亮说:“老公,你和我的深厚友谊让我很感动,但我没有陪她!” 赵亮听到孙桥这么说很惊讶。他问:“老婆,为什么我给你8万的嫁妆,你新娘的家人却没有嫁妆?”孙桥也直接说:“我是第2次结婚,怎么好意思向父母要嫁妆!” 赵亮停止装修新房子,拉着孙桥的手坐在沙发上。他说:“老婆,如果我岳父岳母不关心你,那么他们没有为你准备嫁妆,也没关系。将来我会照顾你,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 孙桥向赵亮解释说,并不是她的父母不关心她。当她第1次结婚时,为了让她体面地结婚,她的父母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留给了她。 起初,父母的善意是希望他们的丈夫能善待她,即使面对嫁妆,希望给他们能力薄弱的女儿1个安全幸福的生活。 然而,婚姻并没有持续多久。即便如此,孙桥也不想离开他。她相信只要她努力工作,她就能重新开始。所以我觉得1段婚姻中,男人会在乎妻子的嫁妆,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哦。
4、女人的嫁妆在婚姻中意味着什么?
婚姻情况分类 各种不同的风俗习惯和复杂动荡的人文环境,不仅丰富了人类社会生活,也铸就了千奇百怪的婚姻形态。根据调查统计,平利民间主要有自由婚、友好婚、指腹婚、娃娃婚、童养媳、姑舅婚、姨姊婚、侄女随姑、女儿回乡、招女婿、换婚、转房、填房、后婚、续婚、捡婚、抢婚、逃婚、替婚、重婚、坐山招夫、谋夫夺妻、守寡、卖买婚、包小蜜等2十余类情况。上述种种,或古或今有之,不乏其人其例。限于篇幅等原因,恕不作详细介绍 只要女方爱男方的话.就是没有嫁妆也无所谓。
5、婚姻中的房产如何判定归属 嫁妆算夫妻共同财
直接说房子,不要说房产,房产概念应用范围有限,婚姻中就不适用。怎么也有法查出来房子是怎么得到的,是谁得到的,根据其是否必须为家庭发展做贡献继而是否默认属于家庭(传宗接代方面的)。嫁妆是用来组建新小家庭的,有明确的用途,不符合财产的定义,不是财产。
6、聘礼和嫁妆在婚姻中有何意义?急求答案。谢谢
在古时候,男女订婚时男方给女方1些东西(包括衣服,首饰等)作为订婚的凭据,叫聘礼。女孩子出嫁时,女方家要陪送1些东西(包括带女孩的化妆匣),因此叫嫁妆。 现在的婚姻不讲究聘礼和嫁妆。所以它没有什么意义了。不知你家那里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我个人理解,现在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双方家长会尽力操办儿女的婚事,都不会计较对方付出多少的。 不知我的回答你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