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在哪登记怎么办都需要什么手续,福建省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在哪登记怎么办都需要什么手续



1、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在哪登记怎么办都需要什么手续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电话:0451-8****058 邮编:150090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福建省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2、福建省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电话:0591-7****173 邮编:350001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省涉外结婚、离婚登记 Email:JIANGGAO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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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南省涉外婚姻登记处在什么地方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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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辽宁省涉外婚姻登记处电话和地址是多少?

我通过民政厅了解到辽宁省涉外婚姻登记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十1纬路十2号银基发展中心十7楼。对外办公时间是上午9:00到11:30,下午14:00到16:30。咨询电话是23225503 23225502 22848399。 这个应该是正确的。 这个部门隶属于辽宁省民政厅的。 你可以电话询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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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涉外婚姻在哪里登记

北京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的婚姻登记只能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咨询电话:62028454   地址:朝阳区华严里8号北京市第5社会福利院1层   办公时间:星期1至星期5   结婚登记   

1、结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十3条至第2十8条规定的证件,即:   

1、内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3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3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3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3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3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3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1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1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7)、颁发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1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1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3、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办理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4、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1,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1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南昌涉外婚姻登记在哪里办?



6、南昌涉外婚姻登记在哪里办?

江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派出所4楼 电话:0791-6350347 邮编:330046 Email:tangxianfuz@163.com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省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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