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否是资产重组?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婚姻是否是资产重组?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1、婚姻是否是资产重组?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1、婚姻属于“个人资产重组”,两个人的个人资产,在形成婚姻后,难免会有交集。
2、资产重组1般指的是企业,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1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1)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2)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3、按照《婚姻法》第十7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婚姻法》第十8条:对应为夫妻1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2、婚姻是否是资产重组?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1、婚姻属于“个人资产重组”,两个人的个人资产,在形成婚姻后,难免会有交集。
2、资产重组1般指的是企业,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1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1)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 (2)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3、按照《婚姻法》第十7条: 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婚姻法》第十8条: 对应为夫妻1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3、婚姻是否是资产重组?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用经济学的眼光去看带婚姻,其实就是资产重组的1种现象。 如果双方经济基础、资源人脉都很好,那么就是强强联合,有利于发展壮大双方家庭乃至家族的事业。 如1方很好1方很差,好的1方肯定要帮扶差的1方,这叫资源分流,差的1方会得到1些改变,但好的1方发展肯定要受限制。 如果两方都不是很好,都是1般,那么双方属于抱团取暖,需要帮助时相互帮助,平时谁也不去想占对方更多的资源。 如果1方1般偏上,另1方很长,那么这是很操蛋的1种资源整合,条件1般偏上的肯定其实是最想更上1层楼的阶层,而很差的1方和条件稍好的结婚组合后,肯定是项目条件差的总想借这条件好的东风改善自己的条件,而稍好的1方又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去帮扶对方。但作为婚姻的组合,不帮肯定是不行的,这就造成了条件稍好的1方肯定会收到牵连很难进1步提高自己的整体条件。 所以说古代人将就门当户对还是很重要的,同时也体现了古代人的聪明之处。 就拿俺来说吧,从农村走了出来不靠任何人辛苦打拼十几年全款买了房子,可是转眼1看已经30来岁,父母还在农村,本想再打拼两年自己2次创业的。可是已经30来岁到了结婚的年两,家里也特别着急,找对象前朋友都劝1定要找个条件和你相当的,否则你哭去吧………… 可惜呀那时候没有这个体会 结婚没半年,对方不是今天这个借钱就是那个借钱。自己虽然应收款大于外债但是应收款何时能收回未知数,而应还款基本上都是借朋友的,随时都面临1个电话就得筹措资金还账。 前阶段对方父母张口就是几万块 岂不知我做生意,今年效益也不好,对方还不上班。 咱们就分析下,如果不拿这几万块 肯定会影响家庭和谐,拿了吧这几万块对于我们这些小本经营的人来说其实挺他妈算个钱的,你可以扩展规模,你可以投资其它,至少可以做接下来1两年的生活费(即便效益1直不好的情况下) 想想,如果是得到几万块的赞助呢*………………呵呵 那就可以成为10几万,更有利于扩充规模。 现在问题是 拿出几万,自己连生活费都没啥保障了………… 这就是资产重组的失败对于我来说! 楼主好好考虑下吧,结婚这个东西不单单是两个人的问题,而是两个家庭乃至家族的问题,这个资产重组1旦失败将严重影响你1生可能。
4、重组家庭又婚姻不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在重组前有个人财产公证,就可以按各归各分割,否则,非常麻烦,双方必须提供财物证明,提供不了就按平均分割。
5、新婚姻法关于重组家庭的财产分配内容
婚姻法中对于重组家庭的财产问题并没有做出特殊规定,所以应当适用婚姻法中关于财产问题的1般规定,即夫妻间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8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第十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6、婚姻是资产重组,那句话怎摸说来着?
结婚是合并报表,离婚是破产清算,再婚是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