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登记要户口本吗,在什么情形下法院进行婚姻调解无效的要准予离婚

深圳婚姻登记要户口本吗

1、深圳婚姻登记要户口本吗

法律分析:在深圳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携带户口本。另外还需要携带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合照,在网上预约后前往各区民政局进行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在什么情形下法院进行婚姻调解无效的要准予离婚

2、在什么情形下法院进行婚姻调解无效的要准予离婚

下列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1.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也他人同居的情况的。2.存在家暴的。3.一方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一方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5.双方分居满两年,且分居是因为感情不和。6.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