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婚姻共同财产吗,10 婚姻共同财产问题

保险是婚姻共同财产吗



1、保险是婚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是保险属于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就属于婚姻共同财产。若是保险属于个人婚前所得购买,那就属于个人财产。但是通过人寿险中获得疾病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若是夫妻双方是作为他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所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为子女投保的保险,无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购买,保险金均为其子女获得。

10 婚姻共同财产问题



2、10 婚姻共同财产问题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3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另外,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3、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我国《婚姻法》17至19条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1般都认为是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婚姻法司法解释》作了以下规定:第2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1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1方应当给予另1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2十1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法》第十7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共同财产分割案由哪些规定



4、婚姻共同财产分割案由哪些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十9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是否属于婚姻共同财产



5、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是否属于婚姻共同财产

结婚时,夫妻1方赠送给另1方个人所用的礼物,应当认定为受赠1方个人所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8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8年后共同财产



6、新婚姻法8年后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7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2)》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1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7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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