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能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能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婚姻存续期间能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1、婚姻存续期间能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1方不抚养孩子,另1方就可以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要求1方支付抚养费。法院1定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3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1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婚姻存续期间能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2十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1十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1方支付抚养费


(1)基本案情   原告付某桐的母亲韩某与被告付某强于2012年12月7日结婚,于2013年9月18日生育1子付某桐。韩某住院生育原告付某桐的医疗费用由被告付某强支付。自原告付某桐出生后,其母亲韩某即带其离开单独居住至今,被告付某强亦未支付过原告付某桐抚养费。被告付某强现无固定收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2)裁判结果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1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告出生后,原告母亲即与被告分开居住,原告母亲带原告单独生活,被告未支付过原告的抚养费,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1次性支付原告付某桐自2013年10月份至判决生效之日的抚养费;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按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付某桐的抚养费至其满十8周岁;驳回原告付某桐过高部分的诉讼请求。   (3)典型意义   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1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本案争议的要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出台之前,对此1直存在争议。而《婚姻法》解释(3)第3条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1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只要1方不履行该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其主张抚养费。同时,在子女抚育费数额的具体确定上,还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应能维持其衣、食、住、行、学、医的正常需求,并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和社会地位等因素,最终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4、离婚时可否要求对方给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子女抚养费


如果婚姻存续间、对方在抚养孩子方面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在法院起诉离婚时是可以诉求其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孑女抚养费的!。



5、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分居孩子能否要求1方支付抚养费


1般支付抚养费是在已经离婚之后才可以申请的,如果只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纠纷而分居大化那么就可不可以要求孩子的1些抚养费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分居孩子能否要求1方支付抚养费案例简介: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分居韩某与付某强于2012年12月7日结婚,于2013年9月18日生育1子付某桐。韩某住院生育原告付某桐的医疗费用由被告付某强支付。自原告付某桐出生后,其母亲韩某即带其离开单独居住至今,被告付某强亦未支付过原告付某桐抚养费。被告付某强现无固定收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不履行扶养义务的1方主张抚养费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1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告出生后,原告母亲即与被告分开居住,原告母亲带原告单独生活,被告未支付过原告的抚养费,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1次性支付原告付某桐自2013年10月份至判决生效之日的抚养费;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按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付某桐的抚养费至其满十8周岁;驳回原告付某桐过高部分的诉讼请求。律师说法: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分居,能否要求1方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1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本案争议的要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出台之前,对此1直存在争议。而《婚姻法》解释(3)第3条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1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告出生后,原告母亲即与被告分开居住,原告母亲带原告单独生活,被告未支付过原告的抚养费,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被法院支持。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1般来说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能要求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的,但是对方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而且造成了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话,那么应当支持对方请求抚养费的请求。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延伸阅读: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孩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呢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6、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1方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基本案情原告付某桐的母亲韩某与被告付某强于2012年12月7日结婚,于2013年9月18日生育1子付某桐。韩某住院生育原告付某桐的医疗费用由被告付某强支付。自原告付某桐出生后,其母亲韩某即带其离开单独居住至今,被告付某强亦未支付过原告付某桐抚养费。被告付某强现无固定收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裁判结果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1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告出生后,原告母亲即与被告分开居住,原告母亲带原告单独生活,被告未支付过原告的抚养费,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1次性支付原告付某桐自2013年10月份至判决生效之日的抚养费;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按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付某桐的抚养费至其满十8周岁;驳回原告付某桐过高部分的诉讼请求。(3)典型意义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1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本案争议的要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出台之前,对此1直存在争议。而《婚姻法》解释(3)第3条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1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只要1方不履行该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其主张抚养费。同时,在子女抚育费数额的具体确定上,还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应能维持其衣、食、住、行、学、医的正常需求,并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和社会地位等因素,最终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延伸阅读: 抚养费包括什么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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