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如果起诉离婚,那么房产怎么分?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是房子是在结婚后才建的。这样怎么分,对于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
1、事实婚姻如果起诉离婚,那么房产怎么分?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是房子是在结婚后才建的。这样怎么分
19942月1前事实婚姻情况所说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
按照新的《婚姻法》,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只有非法同居,处理非法同居可以参照离婚的问题处理。你把下面的离婚2字换成解除非法同居就可以了。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1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1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1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1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1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1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1般是1人1半 。如果1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1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1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1审1般时6个月,2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1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2次起诉法院1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1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3、事实婚姻怎么办理离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的规定,你的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只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 解决因感情不和的分手问题,同样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1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1律判决予以解除”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产分割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1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1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1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1方向另1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起诉离婚沒有結婚证和事实婚姻証明可起诉吗
没有结婚证和事实婚姻证明,起诉离婚的话,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因为,不是夫妻关系的男女非法同居,双方当事人不能成为离婚案件的原先或被告的,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百1十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
如果事实婚姻要起诉离婚的话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我国现在的新《婚姻法》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这1说法了。所谓的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1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且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的关系。
6、92年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1)规定,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1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