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去结婚登记地办理吗,起诉离婚是否要到婚姻登记所在地办理
1、离婚需要去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对的,也是去民政局。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1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1审1般时6个月,2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1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2次起诉法院1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望采纳。
2、起诉离婚是否要到婚姻登记所在地办理
很乐意为您解答: 户口所在地法庭啊,起诉的话,协商好的直接去民政局就行 如果满意我的回答,请顺手采纳以为鼓励,祝您快乐!。
3、起诉离婚是否要到婚姻登记所在地办理
你好,原则上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所地的,在经常居所地起诉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起诉离婚必须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诉讼离婚,1般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的,因此不是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的,更何况不少人结婚后会发生迁移户口的情况。
5、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1、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1、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虚旅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双方任意1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需要1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 (2)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槐誉掘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铅核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6、离婚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您好,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的。协议离婚需要在夫或妻任意1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 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1致的意见,双方1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1般需要到夫或妻任意1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民法典还规定了1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现在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1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就是1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更多的解决夫妻间有争议的问题,如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子女抚养权归谁或债务该如何承担等问题。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 如果夫妻都在外地,回户籍地办理不变,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十1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1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