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胁迫而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主体是()。,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1、因受胁迫而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主体是()。
A。
2、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不需要,法院会收缴结婚证并通知民政局。法院的判决书起到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十4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3、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不需要,法院会收缴结婚证并通知民政局。法院的判决书起到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十4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4、如何申请法院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
5、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撤销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1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1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1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6、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5十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