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如何证明是父母赠与子女单独的房产?(房产过户情况下),请问新婚姻法中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的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1、新婚姻法如何证明是父母赠与子女单独的房产?(房产过户情况下)
可以在赠与协议里明示赠与1方。若已登记在两人名下视为赠与双方。 参考《婚姻法解释3》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请问新婚姻法中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的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答:根据最高法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7条有明确规定: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新婚姻法颁布后,婚后单方父母赠予孩子的房子如果离婚属于个人财产,这需要公证吗?
按照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司法解释3第7条的规定:“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又将不动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去公证。
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父母在子女婚后赠与财产归受赠夫妻1方所有,从哪年起执行?
【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视为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是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并实施,该解释适用于实施以后的所产生的婚姻财产纠纷,对于实施以前已经处理的纠纷不适用。
5、新婚姻法如何证明是父母赠与子女单独的房产?(房产过户情况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且只登记在自己子女1人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单独的赠与;如果赠与房产登记到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父母赠与的这套房产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无法挽回。
6、新婚姻法如何证明是父母赠与子女单独的房产?
可以在赠与协议里明示赠与1方。若已登记在两人名下视为赠与双方。参考《婚姻法解释3》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赠与指1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是以北京为例,自2015年1月29日起,北京进1步简化房产赠与环节中的手续,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时无需提供赠与公证,而是改为提供亲属关系公证。所需资料包括亲属关系公证;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结果通知单;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赠与人身份证;受赠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