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在婚前或婚后一方收到了礼物如现金股票等而另一方未知情识悉且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给予了他人使用这些财产的权利这属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吗?
2 是的,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因此如果一个人故意隐瞒自己的财产并将其用于其他用途(例如购买房产),那么这个人的行为可以被视为对另一个人的不忠行为。
2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生活、子女教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应当进行协商。”因此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财产赠与给他人使用的话将会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权益平衡
2 是的,如果未得到配偶知情和许可就将财物赠与给其他人使用的话则视为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
2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收到的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以个人名义取得并且未经对方知情并无异议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是需要注意到的是:如果你们结婚前就已经有了这笔财产,则该笔财产应该被视为你们婚前财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了贷款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等,你也需要将这些资金计入你的财务账户中进行记录和计算哦!
2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因此,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就将收到的钱财或其他物品赠与他人使用了该财物权利则视为侵犯对方的利益并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导致离婚纠纷的问题出现。
2 是的,如果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经配偶同意,则该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是的,如果收礼人未征得配偶同意就将财物转移给他人使用的话。
是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未告知的情况并导致财产权利转移。这种情况下,该资产应该被视为婚姻期间所得到的所有权和收益的一部分。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任何一方赠与的财产都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你收到的是对方的个人财产或者你不知情也无权擅自处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