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处之道,婚姻法中关于离婚一方精神有问题子女的归属
1、夫妻相处之道
有情之人结成眷属后,谁都希望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然而,婚姻生活常常不能使这种美好的愿望变成现实,许多年轻人结成伉俪不久,小俩口便产生了矛盾,夫妻情感随之出现了裂痕,于是不得不发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之类的叹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主要是年轻夫妻没有学会情感沟通技巧。在这方面,青年伴侣应该很好地向德国音乐家梅亚贝尔学习。有1天,梅亚贝尔为1点小事,和妻子发生了口角。为了使自己镇静下来,梅亚贝尔坐在钢琴前弹奏起肖邦的降E调《小夜曲》。琴声渲染出夜晚恬静温柔的气氛,使人联想到生活的美、大自然的美……不1会儿,梅亚贝尔的妻子也陶醉在诗1般的意境中。她轻轻向钢琴走来,两人亲密如前地和好了。音乐,成了梅亚贝尔夫妻情感沟通的媒介和渠道。其实,在生活中,夫妻情感沟通有多种渠道。《梅夫妻心理沟通艺术》1书的作者王金海提出了2十7种方法,现介绍如下。夫妻双方充分认识井利用这些方法,即使发生小冲突,也会很快平息。 1.震荡术 对于感情迟钝的丈夫,你可以运用震荡术。在运用震荡术之前,你必须向对方说明4点:第1,人与人间的相处并不象机器,你也不是机器的0件。你是个人,有复杂的需求和感受。因此,机械化的待遇不可能使你心满意足。第2,他也有复杂的需求和感受。虽然从不承认,但他需要的情绪支持和你1样强烈。第3,夫妻关系不能再象机械1样地持续下去,今后它需要更细心和更多的关心和注意。第4,创造新的局面深化情感。光说不行,要有实际行动。震荡术的具体步骤是: (1)多注意你自己的需要,当对方希望你做些什么时,你偏要稍微出点轨道。 (2)为自己做事时,要让他知道你是快乐的。 (3)假如他1有敏感的表现,就应让他知道你的反应。 2.电影疗法 尽量约丈夫去看电影。这确是1种奇妙且相当有效的情绪调剂方法,因为,银幕中的男女形象会替身般地影射出人的感觉。看完电影后,你要鼓励丈夫说出对银幕中男女主人公的感觉,引起他提出感觉的灵敏度。 3.互补法 如果丈夫属暴躁型,遇事易发火。妻子则应予以抚慰,平息怒火。达到“刚柔相济”的效果。4.互惠法夫妻的爱情,需要双方的给予。你若想获得对方的爱情。你必须先给予对方爱情,这便是爱情中的互惠原则。古人早已恪守这个原则:“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5.适应法 夫妻结合是两种个性、两种生活习惯的结合,它势必会出现不少“脱节”的现象。为此,夫妻双方必须学会适应。适应包括两个方面:1是容忍对方的生活习惯,2是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这样才能使两个本来相截的圆,逐渐靠扰、重合。例如,有的丈夫晚上打鼾,作为妻子,总不能因为丈夫晚上打鼾而提出离婚,相反,要容忍丈夫的这种生理现象,同时劝丈夫到医院去诊治,根除打鼾的原因。 6.社交法 夫妻的结合是建立1个独立的家庭单位,但并非置身于1个孤立的社会圈内。丈夫或妻子不应因结婚而放弃1切社交活动。没有社交活动的婚姻生活犹如1潭死水,会磨损、冲掉心灵的热情和活力。家庭不是爱情的牢笼,将两颗心整天束缚在牢笼里会窒息而死的。家庭应是夫妻生活加油站,社交活动是加油站里的燃烧剂,它会使爱情之火不断燃烧,重放异彩。夫妻双方在社交活动中得到进1步的了解和支持,并从中感到满足和快慰。 7.互尊法 和睦相处的夫妻常能重视对方的活动与工作,并处处表示出关心与赞许的态度。古人所谓“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便是恩爱夫妻互相尊重的真实写照。 8.目控法 心理学家林纳说:“要保持和谐的家庭生活,不但要控制自己的舌头,还要控制自己的脸色。”夫妻双方应在和悦甜蜜的笑语中,洋溢出和平温馨的气氛。 9.幽默法 据说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些“怯内”。有1次,苏格拉底正跟1位客人交谈,他的妻子闯进大骂丈夫,并将1桶水浇到他的头上。苏格拉底没有发火,他反而笑着对客人说:“你看,我早就知道,打雷之后,接着1定会下雨。”这种幽默法既摆脱了待客时的窘境,又避免了夫妻争吵。 10.沉默法 当对方发脾气时,正在气头上,你切勿火上加油,最好保持沉默。待对方气消后,再耐心交换意见,这是良好的沟通方法。 11.回避法 如果发现引起冲突的事件即将来临,你应该马上回避,切勿正面交锋,待事过境迁后,冲突的乌云便自然消散。 12.双关法 孩子出世后,做丈夫的会顿觉妻子的兴趣专注于孩子身上,不再是他独专的爱侣。这时,夫妻感情很可能会发生裂痕。为此,夫妻双方必须建立1种新的关系,运用理智善于适应。妻子要“双方”:既关心孩子,又要关心体贴丈夫;丈夫也要“双关”:既关心妻子,体谅妻子抚育孩子的辛劳,又要关心孩子,发展热诚的父爱。 13.公开法 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和开支公开。夫妻为经济问题而发生争吵,常常是因为经济收支不妥,或1方和双方积“私房钱”,形成彼此不信任感。公开家庭经济的收入和支出,便能克服这1弊端,并使双方感到安全。 14.转移法 双方发生矛盾时,可用转移法来转移自己的情绪和注意力。这种心理转移1般有3大途径: (1)“明日复明日”原则。这种原则是1种非常有利的自我欺骗手段。因为它可以使1个人不必承认他在拖延问题,并能使人对日后满怀希望。 (2)假设原则。你可以用假设的办法来转移对对方的怨恨,例如,他也许在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才把我当作“出气筒”;她也许身体不舒服,才对我发脾气,我应该多关心她才是。 (3)取代原则。1旦双方争执而动怒,你可以用散步、唱歌、看电影等方法取代愤怒的感情。 15.暂别法 夫妻双方终日厮守在1起,兔不了要拌嘴,但暂别35天,却能激发爱的思念。请注意,这绝非赌气离家出走。 16.商量法 凡事多与对方商量,这是夫妻双方心理沟通的好办法。 17.宽容法 多看对方的长处,多念热恋时的情景,会加深双方的感情。对对方的1时过错,要有宽容精神,不要揪住不放,动辄算老帐。 18.笑脸法 丈夫回家时,妻子报以微笑,丈夫会很高兴;相反地,如果丈夫回来看到的是1副晚娘哭丧脸,只能溜之大吉。妻子为何不用笑容攻势来改变丈夫的行为呢?如果你想运用笑来融洽双方感情,你不妨注意这几点: (1)决定你希望丈夫改变的行为是什么?改变到什么程度?这种行为必须合情合法。 (2)观察他现在表现某种行为的程度。以回家的时间为例,要弄清他现在几时回家或在家。 (3)应用笑容的阶段。如果丈夫表现出对你的期望的行为,你应立即诚心地报以微笑。 (4)最后再观察笑脸攻势产生的效果。 19.暗示法 你可以利用双方共同欣赏电影、电视、音乐,或共同参加舞会、婚礼等机会,进行暗示,激发对方爱的激情。 20.讨论法 1旦你知道对方有了外遇之后,你应同对方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你应该告诉对方你的发现,以及你感到如何伤感;如果对方拒绝承认,你就需要做1些决定;假如对方承认有这么1回事,你就应该让他有1个机会解释原因;你要尝试寻找毛病是否出自家庭生活中;告诉对方你仍然爱他(她),并与他(她)1起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你不应该感到绝望和无助,假如事情已经无法挽救的话,你需要冷静地面对这痛苦的事实。 21.道歉法 你能承认错误吗?“请原谅”、“很抱歉”、“我错了”之类的话是爱情所必不可少的?道歉的艺术很简单,就是要甘愿承认错误,悔恨错误,并且表示改正。倘若你具备这种品质,爱情中的纠葛便会减少或消失。 22.反省法 夫妻双方争吵后,各自应该进行反省,寻求争吵的根源,1般有4种情况:1是为了挽回面子。为了生活中的1些小事引起争论,双方都不甘示弱,为了不失自己的面子,最后弄得难收场。2是由于误解。夫妻中有1人说的话被另1人听偏了,结果引起争执,遗憾的是双方都认识不到这1点。3是用表面问题来暗示实际的不满。4是对对方的要求含糊不清。 23.消除法 消除彼此之间的抵触情绪,这是恢复爱情的先决条件。把对方当作1个新结识的好朋友,胸中丝毫不存在任何偏见。消除抵触情绪,意味着“宿怨1笔勾销”。 24.和解法 夫妻之间发生冲突,双方应主动表示和解的诚意。首先表示和解的诚意,并不是1件容易的事情。由于双方不同的见解、个人的自尊,会在内心深处形成1股强大的阻力。因为要求和解,似乎等于说自己错了。但是,这样做你就可以掌握“对话”的主动权,1旦僵局打破,你还可以重新把自己的见解11剖析、婉言相陈。 25.教子法 夫妻生活中,由于孩子而引起不和的事例屡见不鲜,其原因无非是对下列问题意见不1:1是给孩子规定什么样的纪律;2是允许孩子做什么;3是孩子在家中应有哪些权利。怎样合理解决这类问题呢? (1)应该认识到,每个家庭在孩子问题上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矛盾。 (2)夫妻要交换各自对抚养孩子的看法。如果夫妻俩能在分歧的问题上得到1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意见,那么潜在的矛盾冲突就可以避免。 (3)分清各种分歧的区别。有的分歧是属于孩子养育问题上的,而有些分歧则与孩子毫无关系。 (4)在夫妻冲突中,不要把孩子当作“出气筒”。 (5)不要让孩子摆布你。轻信孩子的谎言会造成夫妻不和。 (6)不要为迁就孩子而牺牲自己的1切。不必要的自我牺牲往往会造成夫妻关系紧张。(7)尽量避免孩子在场时,夫妻双方争论不休。 (8)应把夫妻关系放在首位,这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26.互慰法 当对方遭受意外挫折时,你要主动关心,为其排忧解愁。 27.互商法不要以为您喜欢的东西,对方也喜欢。不要擅自为对方买什么东西。有时应与对方通气,征求对方的意见,意见统1后再行动,就会避免双方因看法不1致而引起争吵。
2、婚姻法中关于离婚1方精神有问题子女的归属
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夫妻1方有精神疾病,1般是让另1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1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1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1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
6、1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离婚了,原协议孩子跟着父亲,但是我想变更抚养权,心里很矛盾
听了你的故事给人的感觉很无奈,我就尽点微薄之力为你这样1个现实而有责任感的人提供点法律方面的帮助。 就目前你的意思来看,你是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其理由就是你前夫不履行原离婚协议中你的探望权义务,并且严重侵害了你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甚至于影响了孩子的心理成长。 虽然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但在实际诉讼过程中你要做好两手准备。1个是争到抚养权,另1个是未争到。心理上的准备是要有的。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我给你提供几点理由供你参考(此理由是当着法官面提的,要让法官对你有同情感)。
1、孩子是女儿并且年龄尚幼,和母亲1起生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2、收入虽然有限,但工作稳定,风险较小,负担相对要小。
3、在城市生活,教育环境更有利于孩子。 对方可能会从物质条件比你好的角度来强调他的优势,但是你要更多地从物质和精神平衡的角度来强调你的理由。比如:总是上夜班,白天要睡觉,肯定和孩子交流少。工作压力大,不好的情绪容易影响孩子脆弱的心理。女孩再大些,当爹的打也不是,骂也不是,不易教育等等吧!我只给你选择考虑问题的角度,剩下的,你自己琢磨吧! 在提以上理由时,1定要和对方的情况对比来讲,这样更有说服力。因为法官在处理这种问题的时候首先要主持调解的。只要你的理由充分,具有说服力。调不成,也会判给你抚养的。 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不要被对方的什么要是判给你就不管,不看,不给抚养费。这些不是他说了算的。孩子跟你1起生活,另1方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他可以不看,但不能不管,不给抚养费。看指的是探望权,这是他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放弃的。 根据《婚姻法》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法院判了,他不执行,那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话在说回来,假如抚养权你没争来怎么办?那你只能行使你唯1的探望权了。根据《婚姻法》第3十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时候如果要协议的,1定要法院制作调解书。否则,要法院来判决。因为无论是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也好,还是判决书,都是有强制执行力的。只是个人协议的,无论如何都不是有强制执行力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十2条规定,“婚姻法第4十8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1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现在就看你的想法到底是什么了。想争抚养权,那就按照步骤提起诉讼程序。如果,你犹豫了。那就按照后面说的,行使你的探望权。但是,行使探望权的,也得提起诉讼程序。只不过诉讼理由变成了要求行使探望权。 我能想的,尽量帮你想了。这只是从法律的层面帮你分析的。毕竟找法院解决问题是个现实的事。最后的主意你自己来拿吧! 最后,祝你早日摆脱眼前的烦恼!和女儿1起快乐的生活!。
4、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赔偿多少,是按财产的百分之多少赔还是清身出户?
不可以要求净身出户,协议是可以的。也不按百分比确定赔偿金。这里的赔偿金是指精神损害赔偿,每个地方的法院判决不1样,几千至几万元不等。 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