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婚姻,怎样可以证明无效婚姻?
1、什么是无效婚姻
法律主观:
1、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婚姻的界定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1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1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1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无效婚姻的情况: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法定婚龄的。
3、离婚和无效婚。
2、怎样可以证明无效婚姻?
1、怎样可以证明无效婚姻? 下列婚姻关系是无效婚姻:重婚;有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结婚 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触犯 刑法 的,应负刑事责任。 如果出现无效婚姻的情形,那么如何确认 婚姻无效 呢?1般有以下2种程序: (1)行政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效力持异议的,可以向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查证该婚姻关系确属无效的,撤销其婚姻关系,并注销 结婚证 。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 诉讼 。 (2)诉讼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持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人民法院1旦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