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之间尚未进行遗产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该遗产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之间尚未进行遗产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该遗产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之间尚未进行遗产分割,离婚时另1方要求分割该遗产的...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之间尚未进行遗产分割,离婚时另1方要求分割该遗产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该遗产进行分割。比如1方的父亲或母亲死亡,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父母1方尚健在的,为尊重老人的感情,兄弟姐妹之间1般不进行遗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另1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1部分遗产,由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都可以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而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才归于无效,故夫妻另1方对部分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只是1种期待权,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之间尚未进行遗产分割,离婚时另1方要求分割该遗产的...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之间尚未进行遗产分割,离婚时另1方要求分割该遗产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该遗产进行分割。比如1方的父亲或母亲死亡,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父母1方尚健在的,为尊重老人的感情,兄弟姐妹之间1般不进行遗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另1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1部分遗产,由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都可以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而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才归于无效,故夫妻另1方对部分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只是1种期待权,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婚姻无效还能继承遗产吗



3、婚姻无效还能继承遗产吗

婚姻在某些情况下是无效的,由于婚姻缺乏法定的要件,由此导致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归于无效。此时确认婚姻无效后,就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做出处理。那么婚姻无效还能继承遗产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1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网友咨询:我哥哥去年遭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1栋3居室。因我家住农村,我哥哥和我嫂子也没登记就结了婚。我嫂子现在加上虚岁才20岁,还年轻,将来肯定要再婚。现在我嫂子仍然住在那3居室内,我怕将来我嫂子再婚时把3居室1块带走了。那是我爸妈花费了1辈子积蓄单独给我哥哥买的,请问我能要回来吗?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嫂子”去年“结婚”时周岁才18,因此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而且两人也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确立夫妻关系,彼此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你哥哥死后,3居室成为遗产,有继承资格的人按照顺序参与继承。既然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婚姻”无效,你“嫂子”就无权继承该3居室。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当事人间形成了无效的婚姻关系,那涉及的无效婚姻财产分割问题该如何分割?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1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1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1方给予1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1方死亡,另1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1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延伸阅读: 同居期间1方死亡,另1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可代位继承遗产吗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离婚时1方有遗产尚未继承这时另1方能要求分割吗



4、离婚时1方有遗产尚未继承这时另1方能要求分割吗

离婚是能否要求分割遗产,遗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继承人的伴侣与自己离婚,对方能分割自己继承的财产吗?假如继承人可以依法获得继承,但是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又该如何分割?

1、离婚时,1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1)1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1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1方遗产的分割如果配偶1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1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1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1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夫妻双方如何进行分割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1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后另行起诉。

3、遗产继承放弃的例外继承权是1种权利,既然是1种权利,继承人当然有权放弃,但是放弃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其履行法定义务,如果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那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放弃继承权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吗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1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时,当然产生溯及力,溯及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继承权是1种财产权,与1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参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而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权利优先于1般财产权。相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谈不上1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1方权益的侵害。夫妻1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延伸阅读: 离婚诉讼的十大误区 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现在离婚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新离婚协议书范本。

夫妻1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5、夫妻1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继承遗产能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1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1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1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夫或妻1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给夫或妻1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1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般采取哪些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1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1方相应的补偿。

3、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哪些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1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1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1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3人,如不能对抗第3人的债权。 (6)离婚时1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1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1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离婚时1方有遗产尚未继承,另1方能要求分割吗?



6、离婚时1方有遗产尚未继承,另1方能要求分割吗?

1、离婚时,1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   (1)1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1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1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1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1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1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1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夫妻双方如何进行分割   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1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后另行起诉。   

3、遗产继承放弃的例外   继承权是1种权利,既然是1种权利,继承人当然有权放弃,但是放弃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其履行法定义务,如果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那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放弃继承权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吗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1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时,当然产生溯及力,溯及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   继承权是1种财产权,与1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参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而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权利优先于1般财产权。相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谈不上1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1方权益的侵害。夫妻1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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