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了解新婚姻法的特点都有哪些,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谁了解新婚姻法的特点都有哪些



1、谁了解新婚姻法的特点都有哪些

您好,新婚姻法为1项具有较强道德理论性的法律,该法律对婚姻的自主平等较为注重,且要求夫妻间相互尊重和忠诚,对妇女、老人和儿童进行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该法律中对1方的所有财产以及双方所有的财产进行良好明确,由于这些特点使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在对婚姻案件的处理方面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其中对1夫1妻制度也有明确的保障,对已婚者和他人同居以及家庭暴力方面有新的制约,使家庭成员得到更好的保护。 (1) 立法模式上的特点 我国在传统的立法中,对亲属的财政并无特别重视,表明其有时代局限性。在新婚姻法里有私法设立,也就是不可因为夫妻的关系而对财产进行归属权的改变,没有人可以对对方利益进行占有。在现有的婚姻法中不再对身份进行过度重视,而更加保护有独立人格人的权利和利益。在该法。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第1,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特点是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这是私有制经济基础下人身依附关系在婚姻问题上的必然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4条极大的绳索". 第2,剥削阶级的1夫多妻制。从几千年的历史上来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私有制社会不可能实行当今的1夫1妻制,这是与剥削阶级的宗法制度和男尊女卑相适应的。古代也讲1夫1妻制,但这仅仅是为了禁止妻妾不分,并非禁止纳妾。对男子来说,具有妻子身份的配偶仅为1人,这也是为了维护宗法制度。 第3,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实行夫权统治。"男主外,女主内".已婚妇女被禁锢在家庭里,相夫教子,成了变相的家庭奴仆。这不仅摧残了妇。



3、

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以及夫妻、亲子等关系来看,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婚姻法调整的对象及其性质,决定了这1法律具有以下特点: ⑴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广的法律。因为婚姻家庭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是现实的或未来的婚姻家庭主体。 ⑵婚姻法是具有强烈的伦理性的法律。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1致性,在婚姻法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⑶婚姻法中的规定大部分是强行性规范。对这方面的身份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作严格的规定,是为了妥善地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

我国婚姻法从调整对象上看有何特点



4、我国婚姻法从调整对象上看有何特点

从《婚姻法》调整对象上看,婚姻法有如下特点:

1、 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广的法律。婚姻家庭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所有社会成员都是现实和未来的婚姻家庭主体;

2、婚姻法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1致性在婚姻法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3、婚姻法中规定的大部分是强行性规范。当1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时,便引起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法上的身份行为不同于1般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和期限的。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条进行了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本条是关于婚姻法调整对象的立法限定。 《婚姻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婚姻法,是调整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婚姻法的概念及特征



5、婚姻法的概念及特征

婚姻法的概念和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1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1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婚姻法的特征: (1)普遍性。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是适用于1切公民的普通法,而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2)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3)强制性。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性规范。

从调整对象上看,婚姻法有何特点



6、从调整对象上看,婚姻法有何特点

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也调整家庭关系。 根据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婚姻法具有以下特点: ⑴ 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广的法律。婚姻家庭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所有社会成员都是现实和未来的婚姻家庭主体; ⑵ 婚姻法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1致性在婚姻法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⑶ 婚姻法中规定的大部分是强行性规范。当1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时,便引起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法上的身份行为不同于1般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和期限的。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案件,欢迎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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