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在外地生孩子能报销吗?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能报销吗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在外地生孩子能报销吗?



1、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在外地生孩子能报销吗?

生育保险保险的范围: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住院生产的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是住院的时候直接给报销的。还有,产前检查和产后42天的检查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北京市有1个最高的标准,最高只能报销1400元~,只要把产前检查的发票和底单还有挂号费单据留好,交到公司人事部门。他们会统1去给你报销的~~~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1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1,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1下当地社保中心(统1咨询电话:12333),以他们回答为准。  

2、生育保险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1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1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北京市最低应该是2236元,但是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但是去年的平均基数还没有出来,所以不知道今年的基数会不会有调整,,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能报销吗



2、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能报销吗

生育保险保险的范围: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住院生产的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是住院的时候直接给报销的。还有,产前检查和产后42天的检查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北京市有1个最高的标准,最高只能报销1400元~,只要把产前检查的发票和底单还有挂号费单据留好,交到公司人事部门。他们会统1去给你报销的~~~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1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1,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1下当地社保中心(统1咨询电话:12333),以他们回答为准。  

2、生育保险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1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1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北京市最低应该是2236元,但是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但是去年的平均基数还没有出来,所以不知道今年的基数会不会有调整,,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婚姻自主权的性质内容



3、婚姻自主权的性质内容

婚姻自主权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1项基本权利。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下面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婚姻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以下为婚姻自主权的内容与性质。婚姻自主权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1项基本权利。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1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3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1方面,1方不得强迫另1方与之结婚;另1方面,结婚应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其他任何第3人,包括父母、子女、组织都不得干涉和代为决定。因为,结婚是男女两性以爱情为基础的、以建立家庭和互为配偶为目的的两性结合。而作为婚姻基础的爱情,只能产生于男女双方之间,只能是妇男女双方的事,任何第3人也都无法包办代替。结婚自主权对公民结婚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障了公民的1项极为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情这1人类重要情感的需要,从而维护了公民的人格独立与自由。因此,婚姻自由权是公民1项重要的人格权。总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 内,结婚与否、和谁结婚、在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结婚均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

2、离婚自主权是指夫妻双方有权依法自主解除夫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其他任何人的非法干涉。离婚自主权是婚姻自主权的另1方面。法律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的正当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使他们有可能重新建立新的幸福美满的家庭。既然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当夫妻从方不再心心相印,彼此爱慕,那婚姻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且,离婚虽然导致某些婚姻的解体,但从整体上看,它却使全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得到了改善和巩固。当然,由于婚姻关系的存在已是既定事实,公民行使离婚自由权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公民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必须对另1方、家庭、子女负有1定的责任。也就是说,公民的离婚自主权是受到相当限制的,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防止轻率离婚。婚姻自主权是我国公民1项基本权利,不允许任何人干涉。婚姻自主权是男女双方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具备结婚和离婚的申请权,是人的1种权利。切实保障公民 的婚姻自主权,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在天津有生育保险者去外地生孩子能报销吗



4、在天津有生育保险者去外地生孩子能报销吗

生育保险保险的范围: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住院生产的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是住院的时候直接给报销的。还有,产前检查和产后42天的检查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北京市有1个最高的标准,最高只能报销1400元~,只要把产前检查的发票和底单还有挂号费单据留好,交到公司人事部门。他们会统1去给你报销的~~~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1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1,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1下当地社保中心(统1咨询电话:12333),以他们回答为准。  

2、生育保险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1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1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北京市最低应该是2236元,但是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但是去年的平均基数还没有出来,所以不知道今年的基数会不会有调整,,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5、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下面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婚姻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1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1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1方居住在国外,1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1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1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1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婚约彩礼返还的标准



6、婚约彩礼返还的标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面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婚姻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2)项、第(3)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这1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但由于这1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1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笔者认为,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该司法解释规定的3种情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之1,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而不能要求3种情形全部存在。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有关婚约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节录)(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