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法院还和婚姻登记处合适吗?

涉外婚姻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1、涉外婚姻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1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

起诉离婚法院还和婚姻登记处合适吗?



2、起诉离婚法院还和婚姻登记处合适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1种是起诉离婚,1种是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两人如果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债权债务全部达成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处离婚,注意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双方的离婚协议议即可。如果对上面有1点没达成协议,那么就只能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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