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男方必须到女方这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吗(男女在同一市不同县),男方到女方家办结婚登记会不会影响他在当地福利待遇

入赘男方必须到女方这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吗(男女在同1市不同县)



1、入赘男方必须到女方这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吗(男女在同1市不同县)

啊?有这么繁琐么? 我记得以前是不需要的了 入赘就入赘了呗 好像以后生了孩子姓是跟女方姓的了。

男方到女方家办结婚登记会不会影响他在当地福利待遇



2、男方到女方家办结婚登记会不会影响他在当地福利待遇

如果户口迁过去的话,那需要户口的1些福利有没有了。

结婚登记在女方登记 还是在男方登记 有什么区别吗



3、结婚登记在女方登记 还是在男方登记 有什么区别吗

1样。没有区别。

男方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男方和女方是不同省份的户口。



4、男方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男方和女方是不同省份的户口。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

男方与女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因与婚姻登记员发生纠纷离去。此后,男方的堂兄拿来男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5、男方与女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因与婚姻登记员发生纠纷离去。此后,男方的堂兄拿来男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的瑕疵为由(比如未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主张撤销婚姻登记的,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对于男女1方甚至是双方未亲自到场却办理了结婚登记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婚姻法缺乏相应的规定。从立法目的上看,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虽属于程序性规定,但却是为保证当事人双方自愿缔结婚姻的实体要件服务的。亲自到场固然很重要,但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即便亲自到场也是不能进行结婚登记的。因此,1方或双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进行结婚登记,并不必然导致婚姻登记被撤销,法院应当着重审查婚姻当事人是否系自愿结婚。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结婚登记的共同意愿,且实际在1起共同生活,又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要件,虽然未亲自到场登记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但并非实质性违法认可双方婚姻的效力;如果婚姻登记为1方当事人利用关系取得,另1方根本不愿意结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结婚登记。 总之,法院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是:1方或双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且不能证明婚姻登记系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结婚登记选择男方或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6、结婚登记选择男方或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结婚证只是登记为合法夫妻的凭证。无论在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都不会影响今后的福利分配、土地征收等问题。如果结婚后申请迁移户口,就要考虑周到了,户口会影响到今后的福利分配、土地征收等到事项。结婚登记是县级以上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的事,只需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即可成功登记,登记的整个过程都不会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事;而户口迁移是公安局派出所的事,办理程序复杂所需手续也要多得多。百度百科-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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