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与嫁妆应该如何处理,婚姻法 离婚嫁妆电视之类的怎么处理
1、离婚时彩礼与嫁妆应该如何处理
“结婚彩礼钱”的表述并非1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结婚照彩礼钱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1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 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 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 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1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法律咨询】宫 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已有5年,儿子小兵今年3岁。在登记结婚前,宫先生出了4万块钱的彩礼给刘女士置办了嫁妆。婚后他们经常因为1些家庭事务发生争吵,现在 他们因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了。宫先生要求分割刘女士的嫁妆,刘女士说嫁妆是其婚前购买,是其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请问宫先生可以要求分割该嫁妆,或者要 求对方返还彩礼吗?【律师解答】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2)》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 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你所述的情形来看,你的赠予行为早已完成,婚姻关系也已成 就,除非有证据证明赠予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否则不可要求返还彩礼。另外,合同法对赠与合同还规定了1些可撤销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 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你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予以衡量。如果 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赠予财物1经交付就已生效,不可要求返还。而女方婚前购买的嫁妆,应属其个人财产,至于是否用彩礼购买,在法律的认定上并没有不同。1,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1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2,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3, 小孩满月接收的物品:婚后你的小孩满月接收到的亲朋送给小孩的首饰物品,属于对小孩的赠与,但是小孩还小所以这些给小孩的物品要由大人保管,离婚时1般要 由抚养孩子1方负责为小孩保管。 小孩满月时可能还有1些物品是亲朋送给你们夫妻的,如果没有明确说这个物品是单独送给谁的,那么这个物品就是对你们夫妻 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相关法律链接】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 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所列的情况,离婚时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延伸阅读: 新离婚协议书范本 新婚姻法下的离婚条件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2、婚姻法 离婚嫁妆电视之类的怎么处理
没有财产协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
3、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
通常男女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女方1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彩礼,而女方则会带1些财产作为嫁妆。司法实务中关于彩礼与嫁妆而产生的纠纷比较多,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夫妻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嫁妆的含义 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1般而言是给新郎及新郎家庭的,也有或部分是专为女儿婚后准备的。嫁妆多少也视地区及家庭财力而异。我国旧时嫁妆大同小异。在山西民间,民俗讲究有合欢被、对枕及柜、箱、梳妆台等等,目前送洗衣机、冰箱等电器者为多。有些富裕人家甚至把生活用品统统备齐,称“半房嫁妆”,如果嫁妆包括全部生活和生产所需者,则称“全房嫁妆”。
2、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1的立法,现在1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通过上面内容的讲解,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尚未对嫁妆有过统1的立法,而实践中通常认为嫁妆是赠与行为,此时就需要区分是对夫妻1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然后才能作出进1步的处理。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了关于彩礼或嫁妆方面的纠纷,可以先咨询1下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处理。 : 起诉离婚的手续和费用 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
4、新婚姻法陪嫁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通过平常中的知识积累,可能大部分人都对陪嫁物品在离婚案件中的分割争议有所了解。可以说,这种争议是1直都有的。目前国家为了尽快解决这种分割问题,致力于婚姻法的修正,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可是新婚姻法陪嫁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陪嫁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新婚姻法关于陪嫁钱的规定 陪嫁如果是婚前的,那就是女方独有;如果是婚后的,那就是双方共同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2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7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1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1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1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1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1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2、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1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1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1方适当倾斜。
3、嫁妆是婚前财产吗 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2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7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1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1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1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1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1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1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本文讲得已经很清楚。总结来说,陪嫁的金钱在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案件中争议1直都比较大。目前的法律对此进行的规定也不是十分明确。因此,只有在法律进行明确规定后,此种争议才会逐渐减少。 延伸阅读: 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有关规定 2017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2017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全文。
5、离婚时彩礼与嫁妆如何处理
“结婚彩礼钱”的表述并非1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结婚照彩礼钱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1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1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法律咨询】 宫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已有5年,儿子小兵今年3岁。在登记结婚前,宫先生出了4万块钱的彩礼给刘女士置办了嫁妆。婚后他们经常因为1些家庭事务发生争吵,现在他们因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了。宫先生要求分割刘女士的嫁妆,刘女士说嫁妆是其婚前购买,是其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请问宫先生可以要求分割该嫁妆,或者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律师解答】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你所述的情形来看,你的赠予行为早已完成,婚姻关系也已成就,除非有证据证明赠予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否则不可要求返还彩礼。另外,合同法对赠与合同还规定了1些可撤销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你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予以衡量。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赠予财物1经交付就已生效,不可要求返还。而女方婚前购买的嫁妆,应属其个人财产,至于是否用彩礼购买,在法律的认定上并没有不同。 1,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1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2,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3,小孩满月接收的物品:婚后你的小孩满月接收到的亲朋送给小孩的首饰物品,属于对小孩的赠与,但是小孩还小所以这些给小孩的物品要由大人保管,离婚时1般要由抚养孩子1方负责为小孩保管。 小孩满月时可能还有1些物品是亲朋送给你们夫妻的,如果没有明确说这个物品是单独送给谁的,那么这个物品就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所列的情况,离婚时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6、婚姻法对于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是怎么判的?
现在的新婚姻法规定 如果能证明那个嫁妆是你父母给你的并属于婚前财产的话那就属于你个人财产。